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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30514001
标    题 关于三无产品
发件IP 120.244.216.*
写信时间 2023-05-14
信件内容 本人2023年4月5号在邮乐网 店铺孟连县乡村振兴馆买到。五条装猪肉干和农家自产孟连209香米20斤装。2023年4月11号又购买了三袋,到家后统一拆开发现。大米属于三无产品,其中购买的红糖和肉8干也都属于三无产品,并没有任何信息,大米包装上印有电话,电话18214******,然后标孟连特产,傣家香米优209 无公害净含量10kg产品,也无生产日期和其他信息。属于三无产品,本人查看了该店铺的营业执照。上边标注是孟连县富岩镇芒冒村民委员会。售卖的人叫罗晓英,身份证532728************。这是经过他们村委会盖章的。是富岩镇芒冒村民委员会。本人反映到此的目的是,请相关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该产品属于三无食品,不该不应在网上售卖。是不是存在无证生产行为?侵犯到本人权益,本人要求维权处理。请转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可以随时联系本人,请及时给本人回复,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已及时转交孟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孟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做如下说明:由于您未提供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相关证据材料,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三)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不予受理;没有提供购买信访产品的发票或电商平台的购货截图。请提供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相关证据材料(购货发票或订单截图),孟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再依法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来信!如有疑问,请您向孟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咨询电话:0879-8721390。

处理对象 孟连县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