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本人反应孟连县人民医院刘文珍违规违纪,身份证:532728********002X,多次和刘文珍沟通无果,刘文珍恶意逃避。多次向单位孟连县人民医院反映该工作人员刘文珍违纪违规行为,但单位未作出任何反馈,视若无睹。诉求如下:n1.刘文珍,身为孟连县人民医院在职人员,作风品行不端。薅群众羊毛,损害群众利益。n2.刘文珍是在我司线下门店以副业经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办理贷款,请核查刘文珍在外是否存在参与营利性活动及经商的嫌疑。n3.刘文珍,此种行为抹黑单位形象,请单位严格督促监督刘文珍履行自身义务,偿还刘文珍故意拖欠我司剩余本金3677.44元。n4.望孟连县人民医院相关单位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整顿歪风邪气。n5.刘文珍其用在职证明利用单位在职人员的身份代表单位形象,单位是否可以容忍这类人员继续驻扎在单位,任由这种行为影响政府单位人员在人民心中的正面形象?n望各位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若我本人的诉求无法得到解决,不排除本人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望相关部门严查刘文珍,确定刘文珍是否能在单位中“继续任职”,也希望贵孟连县人民医院能给我一个准确的答复。也请相关部门可以及时和我取得联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