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16/20250723-00050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日期 | 2025-07-23 |
| 名 称 | 孟连县林业和草原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孟林准许采字〔2025〕第116号)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孟林准许采字〔2025〕第116号
扎儿:
你(单位)于2025年05月12日向本机关提出林木采伐行政许可的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05月12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云南省森林条例》第二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林木采伐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5 日(最长1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送达林木采伐许可证证件。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孟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到澜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05月20日
注:如果经过特别程序的应当在决定书中写明;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决定机关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