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08/20250623-00004 | 公开目录 | 婚姻登记管理信息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23 |
| 名 称 | 关于撤销秦昌伯与娜朵婚姻登记的决定 送达公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关于撤销秦昌伯与娜朵婚姻登记的决定送达公告
2024年7月25日,本机关收到孟连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7月25日向本机关出具的《孟连县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孟法建字〔2024〕第3号)等相关证明材料。
本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认为,该婚姻登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该婚姻登记,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10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当事人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孟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孟连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孟连县民政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