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08/20250418-00001 | 公开目录 | 社会组织信息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5-04-18 |
| 名 称 | 关于同意成立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哈尼族产业发展协会社会团体的批复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关于同意成立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哈尼族产业发展协会社会团体的批复
孟连车小秧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孟连金鑫咖啡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孟连声浪传媒工作室(个体工商户),孟连县社会工作者综合服务中心,普洱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普洱林芸农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洱银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车马盈门商贸服务有限公司孟连分公司,云南梵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镇沅彝族哈尼族拉枯族自治县京昂建筑有限公司孟连分公司等发起人:
你们报送的申请成立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哈尼族产业发展协会社会团体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哈尼族产业发展协会社会团体。请在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领取登记证书。
二、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哈尼族产业发展协会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孟连县工商业联合会。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哈尼族产业发展协会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核准的社团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孟连县民政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