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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
索 引 号 5001-/2022-0114014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孟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1-14
名    称 对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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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对政协孟连县十四届五次会议

29提案的答复函

 

陈中贤委员:

您在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的综合建议》(第29号建议),已交由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孟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任务,全面推动落实县委依法治县工作。县委依法治县办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和平安孟连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方案》,把依法治县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与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党建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相结合,与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明确任务清单、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同研究、同部署、同贯彻、同考核、同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认真执行学法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带头学习宪法、尊崇宪法,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能力。

(一)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方面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将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教育培训工作统筹纳入党校教育培训计划,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今年以来,县委组织部在征求全县年度教育培训需求的基础上,结合疫情防控及集中换届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孟连县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孟连县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把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教育培训工作统筹纳入了孟连县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要求广大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其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工作要求,真正把蕴含其中的思想方法转化为推动工作的科学思维和思路方法,作为指导实践、推动发展的重要武器。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今年以来,先后举办各类县级主体培训班次4884人次。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开展情况。县、乡(镇)政府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第212号)的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公布、备案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对县政府以及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制定权限、制定程序、草案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逐一进行审查,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目前,县政府和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未发现违法设定或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收费等内容,也未发现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等情况。 我县在行政诉讼中,尚未有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引发的败诉问题。

)重大行政决策方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组建了有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专家组、工业经济发展专家组、农业农村发展专家组、城乡规划建设专家组等8个专家组80余人组成的孟连县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印发了《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孟连县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标准规定(试行)的通知》(孟政发〔201892号),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事项和标准,解决了我县在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瓶颈问题,有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为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决策活动提供法律意见,着力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核把关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改革文件精神,出台《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目前,我县县、乡、村三级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进一步增强。县政府法律顾问室及时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提供法律意见,为县人民政府公共政策制定、重大合同、重点项目等重大决策的实施进行法律把关。

(四)政府法律顾问方面。我县自2016年组建了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专职律师为辅的党政法律顾问队伍,实现了县级党政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团组建以来,积极参加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的各类重要会议;围绕合法性、可行性、严谨性、有效性,对重大招商引资、大型项目投资、大型采购等合同协议进行审查,有效防范了合同风险;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方面提出了法律意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下一步工作中,县政府办将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通知》(普政办发〔2020103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规则的通知》(普政办发〔2020104号)制定我县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提供履职保障。

(五)关于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公、检、法、司联席会议问题。县委政法委将该建议作为改进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建议,在以后召开的政法系统各类会议、调处化解矛盾问题中,将结合实际多邀请法律顾问、律师代表参与,听取法律顾问、律师意见建议,提升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

(六)关于用活用好《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方面:在招商引资、资源开发、民族风俗的旅游拓展等领域直接适用该条例规定由相关部门研究执行。

感谢您对县司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