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17/20251013-00001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水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5-10-13 |
| 名 称 | 孟连县水务局关于孟连县LNG气化站及天然气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承诺书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孟连祥民燃气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向孟连县水务局报送的《关于孟连县LNG气化站及天然气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请示》(项目代码:2303-530827-04-05-850050),本机关于2025年10月10日依法受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本机关组织进行了技术评审,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作出准予孟连县LNG气化站及天然气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承诺书。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公司送达孟连县LNG气化站及天然气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承诺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周晓兰 0879—8721248
孟连县水务局
2025年10月13日
孟连县LNG气化站及天然气管网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
孟连县LNG气化站及天然气管网工程行政区划隶属娜允镇管辖,其中场站工程中心地理坐标(CGCS2000):东经99°37′53.37″E,北纬22°21′0.51″N,用地东侧为山体,北侧为零星分布民用建筑,南侧为芒中砖厂,通过西侧澜阿公路进场、交通条件较为便利。管线工程起点坐标(CGCS2000):东经99°37′50.43″E,北纬22°21′0.80″N,终点坐标(CGCS2000):东经99°35′44.04″E,北纬22°18′35.02″N,管线自气化站出站处沿城东路(S309)向西南敷设,主干网中压成环,沿海关路、城西路、环城路形成De160中压燃气环网,帕当路敷设支管,全部覆盖孟连县已建城区。管线沿线市政道路可满足施工要求,无需修建施工便道。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类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3.57hm2,建设内容及规模:(1)新建LNG气化站1座,气化规模3000Nm3/h,储气规模100-120m3,储存压力为0.6~0.8MPa,场站工程占地面积1.23hm2。(2)新建燃气管线总长约14.65km,自气化站出站处沿城东路(S309)向西南敷设,主干网中压成环,沿海关路、城西路、环城路形成De160中压燃气环网,帕当路敷设支管,全部覆盖孟连县已建城区。燃气管线规格主要为De200、De160、De110、De90,管材选用PE管(SDR11,PE100),管网工程占地面积2.34hm2。项目建设工期为0.67年,工程已于2025年2月开工,预计2025年9月完工。工程概算总投资528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000万元。2025年8月,云南奕川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后,接受了此任务。我受编制单位邀请,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等相关规定对《方案》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一些修改建议,编制单位采纳了我的建议,补充完善了《方案》中的内容,优化了治理措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本项目水土保持选址没有水土保持制约因素、建设方案及布局合理。
(二)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57hm2,项目区涉及属于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南岩溶区(云贵高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3%。
(三)同意《方案》确定的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面积3.57hm2、项目原生水土流失量为16.03t,扰动期间产生水土流失量为297.99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281.96t,新增水土流失主要区域是场站工程。
(四)同意《方案》确定的防治分区和水土保持措施布设,现场调查了解场站工程和管线工程水土流失现状情况,分析存在的水土流失的问题,新增必要的防治措施,达到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一、场站工程
(1)建(构)筑物区
通过现场实地踏勘,主体工程已针对建(构)筑物防治区前期占压的草地区域表土进行剥离收集保护。考虑到该区建成后为建构筑物覆盖,能满足建成后的水土保持要求,本方案不再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仅提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要求。
(2)道路及硬化区
主体工程设计雨水管网、道路排水沟、植草砖铺设措施,现施工期主体已针对道路及硬化区前期占压的旱地和草地区域表土进行剥离收集保护,并在主要施工出入口处实施车辆清洗设施一套,方案将在现有措施基础上,新增项目区外围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同时针对临时堆放回填土方、建筑材料堆放区域和裸露场地采取彩条布苫盖措施,并提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要求。
(3)绿化区
主体工程设计表土回覆、景观绿化措施,现已对绿化区前期占压的旱地和草地区域表土进行剥离收集保护,考虑到绿化工程在主体完工后实施,工期较长,绿化区地表长时间裸露易造成水土流失,方案新增绿化区域施工期彩条布苫盖措施,并提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要求。
(4)预留用地区
主体工程设计表土回覆、种植草坪绿化措施,现已针对预留用地区前期占压的旱地和草地区域表土进行剥离收集保护,并对其采用密目网进行苫盖。考虑到临时表土堆场位于本区域,故新增外围土质截水沟、生态袋拦挡措施进行防护,并提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要求。
二、管线工程
(1)管沟开挖区
主体工程已对管沟开挖区前期占压的旱地区域表土进行剥离收集保护,为及时排出开挖管槽内积水,施工期间已实施临时移动式抽排设施,施工结束后已对占用耕地区域实施土地复耕和表土回覆措施,现状已基本无水土流失隐患,本方案不再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仅提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要求。
(2)施工作业带
主体工程已针对施工作业带前期占压的旱地区域表土进行剥离收集保护,管沟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及剥离的表土临时堆存于施工作业带内,为防止雨天因降雨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施工期间针对临时堆土采取临时彩条布覆盖措施,施工结束后已对占用耕地区域实施土地复耕和表土回覆措施,现状已基本无水土流失隐患,本方案不再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仅提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要求。
同意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一、主体设计水土保持措施的工程量
(1)场站工程
①工程措施:建(构)筑物区表土剥离100m3;道路及硬化区表土剥离600m3、雨水管网215m、植草砖铺设165m2、道路排水沟233m;绿化区表土剥离200m3,表土回覆1300m3;预留用地区表土剥离2100m3,表土回覆1700m3;②植物措施:绿化区景观绿化0.22hm2;预留用地区种植草坪绿化0.56hm2;③临时措施:道路及硬化区车辆清洗设施1套,预留用地区临时苫盖2040m2。
(2)管线工程
①工程措施:管沟开挖区表土剥离100m3、土地复耕0.01hm2、表土回覆100m3;施工作业带表土剥离200m3、土地复耕0.04hm2、表土回覆200m3;②临时措施:管沟开挖区临时移动式抽排设施10套;施工作业带临时苫盖6000m2。
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的工程量
(1)场站工程
①临时措施:道路及硬化区临时土质排水沟491m、临时土质沉沙池2口、临时苫盖600m2;绿化区临时苫盖2200m2;预留用地区表土堆场外围土质截水沟178m、表土堆场临时拦挡65m。
(五)同意方案确定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69.66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计列投资55.1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4.55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1.60万元,植物措施费38.80万元,临时措施费8.82万元,独立费用7.59万元,预备费0.3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50万元(24999.80元)。
(六)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通过各种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至设计水平年末,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9.90%,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28,渣土防护率达94.00%,表土保护率98.00%,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9.90%,林草覆盖率达21.85%,六项指标除林草覆盖率外其余五项指标均能达到防治目标值,主要原因为:本项目为点线结合的建设工程,管线工程大部分占用交通运输用地,施工结束后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同时场站工程主体设计对绿化的面积有限,导致林草覆盖率未能达标。
(七)修改意见
1、认真复核报告中的文字和数据的正确性、一致性和关联性,并认真修改。
2、复核土石方平衡,补充工艺流程介绍,调查是否存在固废弃渣。
3、复核水土流失预测中侵蚀模数取值后修正水土流失预测结论。
4、优化项目区水土保持措施体系设计,复核水利计算参数取值。
5、按照水总〔2024〕323 号文件要求,重新修改概算章节及内容。
6、本方案为补报,附件补充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及整改通知。
7、图件删除无关内容,按照制图规范完善附图绘制。
8、本工程竣工后,建议建设单位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行政部门备案。
综上,审阅认为《方案》基本符合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同意该《方案》。
本技术审查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单位法人负责。
云南省省级水土保持专家:周汝明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