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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索 引 号 5017/20251021-00001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孟连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5-10-21
名    称 孟连县水务局关于孟连县绿色建材生产加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孟连智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向孟连县水务局报送的《关于孟连县绿色建材生产加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申请书》(项目代码:2504-530827-04-01-244396),本机关于2025年1016日依法受理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审批申请。本机关组织进行了技术评审,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准予孟连县绿色建材生产加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公司送达孟连县绿色建材生产加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技术评审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周晓兰  0879—8721248

  

 

孟连县水务局

2025年10月21日

 

《孟连县绿色建材生产加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评审意见

孟连县绿色建材生产加工建设项目位于孟连县娜允镇芒弄村帕当二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99°3555.08″,北纬22°1721.25″,距离孟连县中心城区约3.2km。周边有张孟线G227道路经过,道路交通便利。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属加工制造类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类项目。

项目总用地面积33263.77 m2,总建筑面积15176.33m2(含生产车间、仓库、办公生活用房等);新建塔式制砂线一条、预拌混凝土 180 生产线二条,并配套建设生产辅助设施;新建免烧砖、预制构件及干粉砂浆生产线一条,砂石料精细加工生产线一条,项目建筑系数45.58%,容积率0.88,绿地率20%,建设厂房6栋,办公楼1栋,建设停车位23

孟连县绿色建材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的建设,是顺应全球可持续发展趋势、响应国家战略需求、推动产业升级与社会进步的重要举措,我国正以“碳达峰、碳中和”为核心目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同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十四五”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发展规划》等政策明确要求扩大绿色建材应用比例。随着公众环保意识提升,消费者对“健康、低碳、环保”的建筑需求显著增长,房地产开发商、市政工程等对绿色建材的采购意愿持续增强。传统建材生产是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重灾区”,绿色建筑材料加工厂通过技术创新,可实现“三重减排”,减少天然资源开采、降低工业固废堆存污染、削减生产过程碳排放。建设绿色建筑材料加工厂,可通过对标国际标准,提升产品的国际认可度,突破贸易限制,同时在全球绿色供应链中占据主动地位,推动我国从“建材大国”向“绿色建材强国”转型。项目于202541日取得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2553082730390010】,并取得了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的同意。绿色建筑材料加工厂的建设,既是破解传统建材行业“资源约束、污染严重”困境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双碳”目标实现、保障民生健康、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关键抓手,对经济、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有必要的。

项目位于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东南部,水塘村东南侧山谷中,山谷地势自东南向西北逐渐降低,项目区用地呈不规则的长条形,项目区规划用地面积为3.33hm2,海拔介于923.70m~984.55m之间,地面最大相对高差60.85m。项目区地形地貌属于中低山地貌区,地形较为完整。项目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低纬山区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9.6℃,极端最高气温36.7℃,极端最低气温-0.6℃;多年平均降水量1363.0mm,雨季降水量占全年降水量88.6%,其中尤以6月~8月降水量最多,占全年的56.0%,而干季降水量仅占全年降水量11.4%;暴雨多发生在59月,地区分布不均,局部暴雨较多;多年平均蒸发量在1200.0mm1300.0mm之间(E-601观测值);年均日照时数2087h,相对湿度79%;多年平均风速1.2m/s,历年最大风速24m/s。项目区20年一遇1h最大降雨量为71.2mm,最大6h降雨量为106.8mm,最大24h降雨量为160.2mm。项目区属澜沧江水系南垒河流域,归长江委管辖;土壤主要为红壤;项目区主要为少量低矮灌木丛及针叶乔木,林草覆盖率为12%左右。

项目总投资为10000 万元,土建投资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建设总工期24个月,计划于202510月开始主体施工,预计于20279月完工。

根据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2023117日发布),20251018日,孟连县水务局水土保持站在普洱市思茅区主持召开《孟连县绿色建材生产加工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技术评审会,孟连县水务局、项目建设单位孟连智建绿色建材有限公司及方案编制单位普洱博谦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特邀专家5名(名单附后)。评审会上与会专家和代表观看了项目区建设内容图片及影像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的介绍,以及方案编制人员关于报告书编制内容和主要成果的汇报,并进行了质询和答疑。经认真讨论与评审,提出进一步进行修改、完善的意见。会后,方案编制单位对《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经审查,基本同意该《报告书》,专家组形成如下意见:

一、综合说明

1、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33hm2全部为永久占地。

2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办水保[2013]188 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第 49 号)和《普洱市水务局关于划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2019 12 05 日),本项目所在地孟连县娜允镇属于“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标准》(GBT50434-2018)、《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相关规定,本项目所在地孟连县位于VII西南岩溶区(云贵高原区)—VII-3滇西南山地区—Ⅶ-3-2tz滇西南中低山保土减灾区按全国土壤侵蚀类型区划标准,项目区是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执行西南岩溶区建设类一级标准,其施工期防治目标为渣土防护率90%,表土保护率≥95%;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7.0%,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0%,表土保护率≥95.0%,林草植被恢复率≥96.0%,林草覆盖率≥23.0%

3、本项目工程计划于202510月开工,于20279月完工,总工期24个月。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8年。

二、项目概况

1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33hm2主要由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景观绿化区及边坡防护区四个一级分区组成;其中建构筑物区1.44hm²、道路及硬化区1.04hm²、景观绿化区0.67hm²、边坡防护区0.18hm2。原始占地类型为耕地2.02hm²,林地0.48hm²,设施农用地0.02hm2,交通运输用地0.1hm2其他土地0.71hm²。

2、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开挖填总量24.78m3其中土石方开挖总量12.39m3土石方11.78m3表土剥离0.61m3),土石方回填利用总量12.39m3土石方回填11.78m3表土回覆0.61m3),内部调运1.62m3,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废弃土石方产生,未单独设置弃渣场

3、基本同意本项目设置临时表土堆场2处,其特性详见表1

附表1           临时表土堆场特性表

名称

堆放位置

堆放面积(hm²

堆高(m

规划容量(

堆放表土(

坡比

堆放时间a

1#表土堆场

绿化区空地

0.15

2.5

0.36

0.3

1:1.5

1.5

2#表土堆场

硬化场地空地

0.16

2.5

0.38

0.31

1:1.5

1.5

合计

 

0.31

 

0.74

0.61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1、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制约因素分析与评价。

2、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3、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及工艺分析与评价。

4、基本同意不计入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评价。

5、基本同意计入水土保持措施的分析。

主体设计了纳入水土保持方案投资的工程包括雨水收集池1座、雨水管565.25m截水沟1549.45m植草护坡738.43m2、人字形骨架植草护坡500m2、园林式景观绿化6652.7m2、表土剥离2.02hm2(即剥离表土量0.61m3、表土回覆0.61m3

总投资147.65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7.55万元,植物措施费100.10万元。详见附表2

附表2   主体工程设计中计入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投资汇总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主体综合单价(元)

合计(万元)

备注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47.55

 

建构筑物区

 

 

 

1.02

 

(一)

表土保护工程

 

 

 

1.02

 

1

表土剥离

14200

0.72

1.02

施工前期实施

道路硬化区

 

 

 

9.93

 

(一)

表土保护工程

 

 

 

0.32

 

1

表土剥离

4400

0.72

0.32

施工前期实施

(二)

截排水工程

 

 

 

9.61

 

1

雨水管

m

565.25

170

9.61

施工中期实施

边坡防护区

 

 

 

29.26

 

(一)

表土保护工程

 

 

 

0.13

 

1

绿化覆土

400

3.21

0.13

施工前期实施

(二)

截排水工程

 

 

 

29.13

 

1

截水沟

m

1549.45

188

29.13

施工中期实施

景观绿化区

 

 

 

7.34

 

(一)

表土保护工程

 

 

 

1.94

 

1

绿化覆土

5700

3.21

1.83

施工后期实施

2

表土剥离

1600

0.72

0.12

施工前期实施

(二)

降水蓄渗工程

 

 

 

5.00

 

1

一体化雨水收集池

1

50000

5.00

施工中期实施

(三)

土地整治工程

 

 

 

0.40

 

1

土地整治

m²

6652.75

0.6

0.40

施工后期实施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100.10

 

景观绿化区

 

 

 

79.83

 

(一)

绿化工程

 

 

 

79.83

 

1

园林绿化

6652.75

120

79.83

施工后期实施

边坡防护区

 

 

 

20.27

 

(一)

绿化工程

 

 

 

20.27

 

1

人字形骨架植草护坡

500

303.6

15.18

 

2

植草护坡

738.43

68.99

5.09

施工后期实施

合计

 

 

 

 

147.65

 

6、从水土保持角度出发,基本同意主体工程建设无制约性因素。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1、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原生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650.45t/km²·a,为轻度侵蚀

2、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分为建设期自然恢复期

4、基本同意在预测期内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面积3.33hm2;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面积为3.33hm2;损坏植被面积0.48hm2为林地

5、基本同意预测方法及结果。本项目背景水土流失量54.64t,在不采取措施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416.72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362.08t建筑物区新增水土流失量占新增水土流失总量的39.78%,是造成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区域,也是水土流失监测的重点区域,施工期是水土流失重点时段。

五、水土保持措施

1、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同意将项目建设区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及硬化区、景观绿化区和边坡防护区5个一级分区

2、基本同意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总体布局,基本同意措施设计,方案新增水土保持临时措施有:

1建构筑物区临时覆盖1000m2

2道路及硬化区简易车辆清洗设施1套,沉砂池1座,土质排水沟580m土袋挡墙148m临时覆盖3600m2

3景观绿化区临时覆盖6700m2土袋挡墙152m

4边坡防护区临时覆盖1300m2

具体工程量为:土石方开挖221.6m3工地耐磨钢板块(2m×6m)2块;高压冲洗枪2土袋填筑/拆除300m3防渗复合土工膜534m2彩条布12600m2

3、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总布置、施工方法及施工进度安排,施工时间为24个月,自然恢复期24个月。

六、水土保持监测

1、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至设计水平年结束,监测时段应分为施工期和试运行期。本项目施工期为2.0年,202510月开工实施,预计于20279月完工;试运行期1.0年(202710月至20289月),因此本项目总监测时段,共计3.0

2、基本同意本工程监测点布设结果。本项目施工期共计布设水土保持监测点为4个,其中建构筑物区布设1个监测点,道路及硬化区1个监测点,景观绿化区1个监测点、边坡防护区1个;试运行期布设2个监测点(沿用施工期监测点)。

七、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1、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及方法。

2、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199.67万元,主体已有147.65万元,占总投资的73.95%方案新增52.02万元占总投资的26.05%。总投资中工程措施47.55万元,占总投资的23.81%植物措施100.10万元,占总投资的50.13%监测措施费2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2%临时措施12.35万元,占总投资的6.18%独立费用14.97万元,占总投资的7.50%基本预备费2.37万元,占总投资的1.18%水土保持补偿费2.33万元占总投资的1.17%

3、本项目应交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共计23284.64元。

4、经济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各项指标均达到水土流失防治确定的目标值。

八、水土保持工程管理

方案实施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要求、水土保持监测、监测、施工检查与验收等保障措施基本可行。

建议

1项目建设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相关要求执行,杜绝对周边环境及南垒河造成直接影响。

2、水土保持措施应在后续设计中进一步细化设计,施工期应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尽快落实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工作,监理、监测成果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评审认为,本方案基本达到技术规范规定要求,符合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文件《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20]63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要求,基本同意该《报告表》审查通过

本工程建设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已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按此报告表执行,同意报批。

本技术审查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

 

评审专家:罗品强 吉俊明 李文明 董家贤 叶罕嫩

                                                  

                                                  

                                                 组长:罗品强

                                                                                          202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