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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索 引 号 5017/20251021-00004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发布机构 孟连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5-10-21
名    称 孟连县水务局关于孟连县疫情防控勐阿医学隔离区及勐阿抵边联防所供水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 行政许可承诺书
文    号 主 题 词
体    裁 服务对象
生效日期 著录时间
存放位置 废止日期


 

孟连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于2025年10月17日向孟连县水务局报送的《关于孟连县疫情防控勐阿医学隔离区及勐阿抵边联防所供水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申请书》,本机关于2025年1017日依法受理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审批申请。本机关组织进行了技术评审,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准予孟连县疫情防控勐阿医学隔离区及勐阿抵边联防所供水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承诺书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单位送达孟连县疫情防控勐阿医学隔离区及勐阿抵边联防所供水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承诺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技术评审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周晓兰  0879—8721248

 

 

孟连县水务局

2025年10月21日

 

孟连县疫情防控勐阿医学隔离区及勐阿抵边联防所供水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评审意见

根据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5令),《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利部水保〔2019〕160号),孟连县水务局20241121日邀请专家对《孟连县疫情防控勐阿医学隔离区及勐阿抵边联防所供水提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函审,现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新建勐阿净水厂位于南抗公路K1+300m左侧橡胶咖啡混交林地内,地理坐标东经99°14′51.57″,北纬22°11′10.82″

建设勐阿净水厂:日处理能力3000m³/d,水厂主要建设综合管理楼1栋,建筑面积380平方米,建设穿孔旋流絮凝斜管沉淀池1座,配置1500m³/d超滤膜净水设备2套,建设1000m³清水池1座,引水管道DN150热镀锌钢管1800m,供水管道DN150mm热镀锌钢管两根,总长L=2×2790m

项目区所属的孟连县按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修订版)的规定,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3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反应谱特征周期0.45s。

工程区位于滇西横断山地,横断山南段中山峡谷亚区。总体地形北,呈缓坡状倾斜,属中~浅切割低中山丘陵地形,海拔1400m~2200m,相对高差大都在300m~800m之间。山脉走向多呈北北东~南北向延伸,与区内地质构造线基本吻合,大致与河流发育方向相同。

据孟连县气象局资料,项目区属南亚热带湿润气候类型,多年平均降雨量1362.7mm,项目区二十年一遇1小时、6小时、24小时降雨量分别为54.8mm、90.8mm及133.1mm

项目区土壤主要为赤红壤,土壤呈酸性,pH值在4.5~5.5之间,表层土壤厚度为30~60cm之间,土壤质地按土壤颗粒组成划分为砂壤土,土壤可蚀性较强。本项目土地利用类型主要占地类型为林地(橡胶咖啡混交林地),均为永久占地

根据《云南省水土流失调查成果公告(2015年)》(2017年8月,云南省水利厅),参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项目区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岩溶区,土壤流失容许值为500t/(km²·a),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为水力侵蚀,强度为轻度。根据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水保〔2013〕188号《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和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第49号),项目所在地娜允镇属于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一级标准。

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2.10万m³其中表土剥离0.08万m³,开挖2.02万m³),回填利用量为0.68万m³(其中绿化覆土0.08万m³,回填0.60万m³),废弃土石方1.42万m³运至孟连(勐阿)边境经济合作区那畔路旁用于场地平整。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4hm²,其中建构筑物区占地面积为0.09hm²,道路及硬化区占地面积为0.54hm²,景观绿化区占地面积为0.13hm²预留用地区占地面积为0.18hm²管线区占地面积为0.30hm²。

本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于2022年10月完工,总建设工期12个月。工程总投资11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860万元

二、项目设计水平年为2024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7%,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0,渣土挡护率达93%,表土保护率达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6%,林草植被覆盖率达22%。

方案对照《水土保持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20〕63号等关于项目建设以及主体工程设计约束性规定,对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逐条进行分析和评价,评价较全面客观和合规,无制约性因素。

方案中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总面积为1.24hm²,防治分区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基本正确,项目预测时段内水土流失总量83.20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73.10t。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局基本可行,主体水土保持措施为:

1、项目区整体表土剥离0.08万m³;

2、道路及硬化区:浆砌石排水沟456m;

3、景观绿化区:植物措施:景观绿化0.13h

4、预留用地区:植物措施:撒草绿化0.08h

5、管线区:植物措施:撒草绿化0.30h

本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有:临时措施:新增临时沉沙池1座

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31.32万元,主体已列投资19.28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2.04万元。

在水土保持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8.28万元;植物措施费11.00万元;临时措施费0.42万元独立费用10.93万元;基本预备费0.69万元。

三、方案报批需修改、补充和完善内容

1、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号规定,复核完善封面颜色要用湖蓝色、封面正下方还要加上编制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增加扉页且要与封面相同;增加责任页且要写明编写、校核、审查、核定和批准人员,并亲笔签名;版式、字体等其它规定详见办水保〔2018〕135号。

2P6“1.2.2.部委规章规”中删除《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14〕58号),已由《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20〕63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替代。

3、复核开工、竣工时间。

4P18页复核土石方总量。

5P3、P16复核修改项目建设地点、地理坐标及位置。

6P25“工程占地类型”复核现状占地类型是否为林地。修改相对应地方。如P7P12等。

7P45“复核项目区的水土流失总量。”与表4-8原生水土流失总量统一。

8P59中删除关于监测报告、验收报告相关内容。

19P43“编制说明与估算成果”中水土保持总投资与各分项投资合计数不相等,复核修改之。

11、附图3—附图6完善标题栏内制图、设计、审查等内容,增加工程量表。复核完善图中断面尺寸及工程量,规范尺寸标注。

12、增加主体工程中工程措施的排水沟典型设计图。

四、审查结论

综合上述,《报告表》编制总体规范,达到了有关规程、规范和阶段技术深度的要求,基本同意该《报告表》通过函审,根据函审意见修改完善后可上报审批。

审查专家:齐仲富

202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