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17/20251202-00002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水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02 |
| 名 称 | 孟连县水务局关于孟连县荣裕学府江山小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承诺书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孟连荣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向孟连县水务局报送的《关于孟连县荣裕学府江山小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申请书》,本机关于2025年12月2日依法受理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审批申请。本机关组织进行了技术评审,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作出准予孟连县荣裕学府江山小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承诺书。
本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向你公司送达孟连县荣裕学府江山小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承诺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技术评审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周晓兰 0879—8721248
孟连县水务局
2025年12月2日
孟连县荣裕学府江山小区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表评审意见
根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5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利部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 号)》等法律、法规关于行政许可审批的要求,该项目属于承诺制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孟连荣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晟淼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孟连县荣裕学府江山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表》),于2025年9月24日邀请省级水保专家丁文术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经评审,专家提出了《孟连县荣裕学府江山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送审稿)》技术评审修改意见(以下简称《修改意见》详见附件)。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6日,编制单位根据《修改意见》对《报告表》进行了修改、完善。2025年9月27日,专家对其核查后,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一、孟连县荣裕学府江山小区拟建场址位于孟连县城西路北侧(原国税住宿区),场址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99°33′59.98"、北纬22°19′44.76"。海拔高程在964.30m~985.30m之间,最大高差21.00m。项目区距离孟连县人民政府约1.5km,项目区南侧为城西路,区位优势优异,交通便利。
项目属新建建设类房地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为16166.26m2(1.62hm2),建筑面积为46397.16m2,其中建构物占地4476.50m2(0.45hm2),道路及硬化路面占地6839.86m2(0.69hm2),绿化面积占地4849.90m2(0.48hm2)。建筑密度27.69%,绿地率30.00%,容积率2.239。建设内容为:新建9栋住宅,共248户,住宅建筑面积34629.11m2,商业建筑面积868.24m2,机动车位车位306个,非机动725个,及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规划用地根据功能划分为建构筑物区0.45hm²、道路及硬化区0.69hm²、景观绿化区0.48hm²。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区现状土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及坡耕地。
孟连县地处低纬度,属南亚热带湿润气候类型,四季不分明,兼有大陆性和海洋性气候性特征。年平均气温19.6℃。最冷月为1月,月平均气温为13.2℃;最热月为6月,月平均气温为23.7℃。极端最高气温为36.7℃;极端最低气温为-0.6℃。海拔800m以下地区,日均温终年都在10℃以上。≥10℃积温在7500~8120℃;海拔800~1200m地区,≥10℃积温在6600~7500℃;海拔1200~1600m地区,≥10℃积温在5700~6600℃。年均降雨量1362.7mm,5~10月降雨量达1201.1mm,占年降雨量的88%,其中以7~8月最多。据孟连县气象资料统计分析,全县日照平均为2086.9h,太阳辐射年总量为127.46kca/cm2。年最多风向为西风,年均风速为1.2m/s。年均有≥8级(17m/s以上)大风7.6d,多出现在3~5月。年大风日数最多为21d。历年最大风速为24m/s,相当于9级,风向为西南风。
项目区土壤类型具有明显的地带性和区域性特点,以紫色土、红壤为主。项目区原始占地类型主要为建设用地及坡耕地,植被覆盖率为34.57%,原地表平均侵蚀模数约为1128.40t/km²·a,水土流失为轻度侵蚀。
项目区位于澜沧江流域南垒河径流区,项目区南侧为南垒河一级支流南咤河,归属于长江水利委员会管辖。南垒河发源于澜沧县拉巴乡,在缅甸东部边境汇入澜沧江下游的湄公河,在孟连县境内长70km。主要支流有南朗河、南各河、南白河、南雅河、南碾河、南咤河、南基河、允元洛河等,流域面积1293km2。施工期间临时排水不直接排入南咤河,经沉沙池沉淀后外排至城西路排水沟,本项目建设对南咤河无影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办水保〔2013〕188号《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和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第49号),项目所在地孟连县属于西南诸河高山峡谷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也属于云南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一级标准。按全国土壤侵蚀类型区划标准,项目建设区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岩溶区,土壤侵蚀强度容许值为500t/(km2·a)。项目区原生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1128.40t/(km2·a),项目区原生土壤侵蚀强度以轻度侵蚀为主。
项目土石方开挖2.33万m3(包括表土剥离0.24m3),回填土石方2.09万m3,绿化覆土0.24万m3,不产生弃方。(绿化覆土所需0.24万m3由临时表土堆场调入)。
项目于2025年4月开工建设,预计于2027年6月完工,共27个月。项目总投资165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报告表》的编制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等技术标准的要求;基本符合《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保监〔2020〕63 号)等水土保持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基本同意本项目土石方平衡方案。
四、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62hm²,其中防治责任范围划分为建构筑物区0.45hm²、道路及硬化区0.69hm²、景观绿化区0.48hm²三个一级分区,项目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及坡耕地,均为永久占地。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项目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表土保护率95%,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防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6%,林草覆盖率23%。
六、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评价的内容及结论。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选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基本同意对项目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工艺与方法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与界定。
七、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预测分区及预测时段基本可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危害性分析。项目扰动土地面积为1.62hm2,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面积1.62hm2,项目区原生水土流失量为52.03t,在不采取措施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449.99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397.96t。表土堆场为本项目新增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量占新增水土流失总量的56.84%,是造成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区域,也是水土流失监测的重点区域。
八、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且计入水保投资的措施有: (一)建构筑物区
1、工程措施:表土剥离1000m3。
(二)道路及硬化区
1、工程措施:表土剥离700m3,排水沟188m,雨水管网484m。
2、临时措施:沉砂池1座、临时排水沟50m、编织袋拦挡50m、临时覆盖600m2。
工程量:沉砂池:开挖土石方9.50m3,浆砌砖2.17 m3,M10砂浆抹面9.67m2,彩布条1600m2,编织袋装土填筑 37.60m3,编织袋拆除 37.60m3。
(二)景观绿化区
1、工程措施:表土剥离700m3。
2、绿化措施:景观绿化0.48hm2。
3、临时措施:临时覆盖1000m2。
九、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
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文,对本项
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实行承诺制管理,可以不开展水土保
持监测工作,建设单位依法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本方案
针对本项目提出水土保持监管要求。
十、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方
法和成果。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57.43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44.35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3.08万元。总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5.55万元,植物措施费28.8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2.46万元,独立费用4.37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2.87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1.5万元),基本预备费5.1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3万元。
十一、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效益分析的相关内容。通过各种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防治指标值可达:水土流失治理度99%,土壤流失控制比1.43,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9%,林草覆盖率30%。
十二、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的相关内容。
十三、审查结论
综上所述,专家认为:云南晟淼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按《孟连县荣裕学府江山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送审稿)》技术评审修改意见修改、完善后的《孟连县荣裕学府江山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稿)》已符合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等要求,同意通过技术评审。
评审专家:丁文术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