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13/20251106-00001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5-11-06 |
| 名 称 | 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建施许决字〔2025〕第23号)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建施许决字〔2025〕第23号
(孟连中南定点屠宰场(个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唐省省;单位地址:孟连县娜允镇娜允村南扎河边) :
你(单位/个人) 于 2025年11月5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位于 孟连县孟连至腊垒路5公里处 的 孟连中南定点屠宰场(个人独资)(项目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11月5日受理,现已审查完毕。本机关认为,该事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一章 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60日内向孟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联系地址:孟连县大街4号;联系电话:8720001。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6个月内向澜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地址:澜沧县民族街16号,联系电话:0879—7535639。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879-8722375
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5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