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自动生成 | 公开目录 | 住房保障信息公开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4-10-16 |
| 名 称 | 2024年度孟连县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2024年度孟连县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解决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为扎实做好全市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 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建村〔2022〕8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24〕4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普洱市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4〕110 号)、《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普住建发〔2024〕6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扎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6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住房保障工作,发现一户改造一户,持续提升农房抗震防灾能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探索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目标任务
根据各乡镇上报的需求情况,结合实际统筹给予安排,2024年我县实施农房抗震改造任务42户。
三、改造范围、对象
长期居住生活在孟连县内村民小组且为孟连县农村户籍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农村六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农户除外。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二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三是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补助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支出:不以保障基本住房安全为目的支出,包括单纯提升住房品质、改善居住环境方面的支出等;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等已有其他渠道资金支持的住房安全保障支出;农村房屋抗震改造管理工作经费;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支出。
各乡(镇)根据辖区内排查核实和农户自愿上报的名单,经村委会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的名单,须以正式文件上报县住建局备案。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各乡(镇)要认真对照年度任务目标,按照要求加快推进目标任务,制定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指标月度目标,同步完善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信息,加快推进辖区内农房改造任务,于2024年11月30日前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竣工验收工作,并于12月25日前实现全面入住。
(二)加强工作进度督促。自7月份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每周五定时调度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中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对照月度目标表,分析工作推进情况,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农房改造质量安全检查和技术指导,每月通报一次工作推进情况和资金支付进度。县级住建部门将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同步开展协调调度、督促指导等工作。
(三)加快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各乡(镇)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常态化农房安全隐患自查机制。聚焦重点农村房屋,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持续跟踪,有效管控。对经排查存在安全隐患且挂牌的房屋,各乡(镇)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抓紧整治到位,符合改造要求的对象,可以纳入2025年项目储备库,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逐步建立农房安全定期体检制度。
五、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为主、政府帮扶。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坚持尊重农户意愿,以农户自主建设为主,政府给予技术帮扶指导并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且建设有困难的农户给予部分资金支持。各乡(镇)党委、政府为农房抗震改造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和协调整合各方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引导、搞好服务,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激发群众建设家园的责任感;农户是农房抗震改造建设的主体,也是直接受益者,在改造过程中要发挥主动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二)因地制宜采取适宜改造方式,降低改造成本。结合孟连县8度抗震设防烈度和民居结构样式、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各乡(镇)要采取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方式推进改造工作,既不拔高建设标准导致农户建房负担过重,又要妥善解决农房不抗震问题。各乡(镇)要引导农户采取聘请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或专业施工队伍等建设,因地制宜选择建材或者绿色乡土材料,建房面积不超过当地农房平均标准,降低农户的改造成本。同时,乡(镇)要督促施工方自主接受农房改造、建设质量安全培训,改造建设农户要求张贴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增强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水平,实行事前介入、事中监管、事后验收,做到全面覆盖,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无图纸建房或不按图纸建设的农户,将作为重点问题线索和绩效评价存在问题,反馈乡(镇)整改。
(三)聚焦重点,稳步推进。各乡(镇)要优先保障监测对象及农村六类重点人群基本住房安全,科学合理编制改造计划,做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要加强建房质量和风貌引导,按照已编印的通用图集和《云南省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图集》,推动带图审批建设,在施工等关键环节协同配合好县住建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巡查及自我巡查,加强乡(镇)监管,规范落实好逐户竣工验收工作,规范“一户一档”;对无图纸建房或不按图建设的农户,不予以资金补助。
六、补助标准、兑付及管理
(一)补助标准。农房抗震改造资金分级补助的方式进行,县级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后,户均补助标准为:C级加固2.3万元/户、D级加固3.6万元/户(针对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民居)、D级拆除重建4万元/户。
(二)兑付方式。改造项目竣工后经乡(镇)、县级验收且完成“一户一档”,并同步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以上信息经县住建局审核通过后乡(镇)通过“一卡通”平台逐级申请补助资金,县级部门于30个工作日内足额兑付补助资金。
(三)资金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定期开展农房抗震项目绩效评价,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检查力度;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如出现上述问题,将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将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七、工作机制
(一)对象认定。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及其他脱贫户。
(二)房屋安全认定。房屋危险等级认定使用脱贫攻坚期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印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即:《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指南》、《云南省农村危房修缮加固技术验收指南》、《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大纲》。由县级住建部门结合实际,组织人员培训后逐户开展房屋安全认定。对于结构安全情况复杂、难以简易判断的农房,可安排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检验并提出鉴定意见。
(三)改造要求
1.改造方式。改造采用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方式,C级危房原则上以修缮加固为主,D级危房且无修缮加固保留价值的建议拆除重建。新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鼓励农户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购置村内闲置安全农房、租赁、置换或补贴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对无改造能力、自筹资金和劳动能力极弱的低收入群体,各乡(镇)政府和村集体要通过兜底帮扶措施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经批准拆除重建的住房户可自行组织施工,但须按规定的时限完成重建任务,新房建成后,必须拆除原有危房,否则不予享受补助,拆除重建的乡(镇)、村两级必须严格把关。
2.改造标准。农房抗震改造要遵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 〔2018〕172号)中的改造质量安全要求:房屋修缮加固要在房屋主要危险构件全部甄别鉴定完成的前提下,逐项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达到15年以上安全使用期限。新建房屋要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居住功能、建筑风貌、室内外环境等设计和施工,达到30年以上安全使用期限。并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云南省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执行。
3.严格申请审批程序。一是从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导出数据,录入“一卡通”管理平台,做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相一致。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严格落实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程序,每一环节进行公示。二是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委会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村两级公示→上报县住建部门审定备案的程序。在农户自愿提出申请同时,各乡(镇)、各村(社区)按照《孟连县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项目》(模板)进行纸质档案资料收集管理,无相关资料或不齐全,不给予住房验收及发放补助。
八、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要求。拆除重建的,必须执行一户一宅、拆旧建新原则,符合《土地法》、《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及农村“一户一宅”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建设审批程序齐备。严格控制新建房屋人均建房面积,禁止出现因建房举债返贫现象。纳入改造对象无宅基地的住房户,按“一户一宅”的规定由改造户自行申请宅基地。
(二)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要健全完善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一是明确责任。农户自建房屋的,由农户、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乡(镇)要组织发动乡村基层干部,接受农房建设质量安全培训。乡(镇)负责业务股室站所要加强施工现场巡查次数和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县住建局参与巡查监督指导。三是全面实行“五个基本”,即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
(四)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农房抗震改造要注重风貌引导,在单体建设、居住功能、外形风貌上,体现孟连县傣族拉祜族佤族主体民族的地域特色、民族文化、绿色生态、外观美丽的良好风貌。并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推行厨卫到户,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五)关于竣工验收。一是新建民房必须有正规的施工图纸,图纸设计须符合《云南农村民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导则》和《普洱市农村民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要点(试行)》的相关规定,即施工图纸设计须达到孟连县民房主体抗震设防“抗震设防烈度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值为0.3g,设计地震分组第三组”的要求,民房改造、建设必须有上下圈梁、构造柱等抗震构造措施。民房改造后基本达到“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基本功能要求,房屋四周必须做有组织排水等处理。新建房屋不得使用空心砖、石棉瓦等建筑材料。二是严格管控建房面积。为避免导致因建房返贫致贫,在农房抗震改造过程中,要严格管控新建房屋建筑面积,新房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含3人)控制在40—60平方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不含3人)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三是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方式,采取县、乡“两级”验收的方式,即工程竣工后,由农户与施工方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安排专人进行工程初级验收,填写“一户一档”相关表格;如果初验不合格的民房,限期勒令施工方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后重新提出验收申请。县级验收以抽查验收为主,即按照各乡(镇)建房任务的20%比例进行检查验收。
未按《云南省农村民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指导(试行)》和《普洱市农村民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要点(试行)》进行建设,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民房不予竣工验收。
孟连县农房抗震改造一户一档
(目录)
户主姓名 实施年度 房屋危险性等级 级
乡(镇) 行政村 组
一、关于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项目工程
序号 | 归档内容 |
1 | 资金补助申请书 |
2 | 农村危房认定报告建议表 |
3 | 乡镇证明 |
4 | 公示结果证明(村级、乡镇) |
5 | 农房抗震项目审核审批表 |
6 | 乡(镇)人民政府与农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
7 | 农户与施工队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协议 |
8 | 房屋改造前、改造中以及改造后照片 |
9 | 农房抗震项目竣工验收表 |
10 | 农房抗震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确认表 |
一、资金补助申请书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本人为 村 组农户,户主 家庭成员 人,在本村民小组有 幢 结构的住房,该住房,经住建部门认定为 级危房,因本人及家庭成员没有其他住房,决定对该房屋进行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由于家庭贫困,现申请纳入2024年农房抗震计划,并给予资金补助。
附件:申请人身份证(户主)、户口本复印证、一卡通复印件
申请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二、农村危房认定报告建议表格
认定编号:
1、基本资料 | |||||
户 主 | 建造年代 | ||||
地 点 | 设防烈度 | ||||
层 数 | 开 间 | ||||
墙体类型 | 前墙:土坯墙 □ 砖 墙 □ 砌 块 □ 石 墙 □ | 后墙:土坯墙 □ 砖 墙 □ 砌 块 □ 石 墙 □ | 山墙:土坯墙 □ 砖 墙 □ 砌 块 □ 石 墙 □ | 内横墙:土坯墙 □ 砖 墙 □ 砌 块 □ 石 墙 □ | |
房屋类型 | 木结构房屋 □ 混凝土空心小砌块承重—木屋盖结构房屋 □ 砖土混合承重-木屋盖结构房屋 □ 土墙承重—木屋盖结构房屋□ 砖墙承重—木屋盖结构房屋 □ 砖墙承重—混凝土楼屋盖结构房屋 □ 石结构房屋 □ | ||||
2、鉴定依据 | |||||
(1)《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技术指南(修订)2018》 (2)《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2014) (3)《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 (JGJ161-2008) (4)《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50023-2009) (5)《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JGJ125-99)(2004版) | |||||
3、鉴定目的 | |||||
根据危险点的数量和位置,对房屋在使用阶段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根据有无必要的抗震构造措施,对房屋的抗震性能进行评价; 根据鉴定结果,对房屋的加固与维修提出建议。 | |||||
4、鉴定结论 | |||||
危险性等级: 抗震性能: | |||||
5、建议 1) 2) 3) | |||||
负责人: 审定人: 认定成员: | 认定机构: 认定日期: 年 月 日 | ||||
| 房屋类型 | 木结构房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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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现场检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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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测项目 | 检测内容及规范要求 | 现场检测结果 |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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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基 基础 | 有无基础/基础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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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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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构架 | 木柱 结构体系 | 木结构体系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硬山搁檩、混合承重现象,总高局部是否大于6.6(3.3)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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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柱圆截面直径(是否小于11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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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柱在同一截面开槽面积(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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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出现虫蛀或腐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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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出现干缩裂缝(裂缝最大宽度是否超过5.0mm,裂缝深度是否超过木材直径的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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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架几何稳定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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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木构架是否向一个方向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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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 | 土 坯 墙 | 草泥保护层是否剥落/剥落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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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高厚比是否大于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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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有无明显歪闪,木圈梁是否脱离墙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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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是否出现明显裂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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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根部有无腐蚀(硝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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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是否出现严重脱闪现象(最大相对位移是否超过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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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砖 墙 | 墙体高厚比是否大于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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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有无明显歪闪,木圈梁是否脱离墙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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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是否出现明显裂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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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根部有无腐蚀(硝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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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是否出现严重脱闪现象(最大相对位移是否超过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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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 | 木 梁 | 木大梁截面尺寸(是否小于110mmx24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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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出现腐朽或虫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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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出现干缩裂缝(裂缝最大宽度是否超过5.0mm,裂缝深度是否超过木材直径的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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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中底面是否出现严重横向断纹裂缝即受弯裂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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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面 | 檩条 椽子 屋面 | 是否出现沉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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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屋面渗水现象(面积是否超过1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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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檩条、椽子腐朽程度(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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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窗 | 门窗 | 门窗有无严重变形,开启是否正常,有无过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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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抗震构造措施现场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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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测内容及规范要求 | 现场检测结果 |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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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否有上下圈梁及构造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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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窗间墙宽度是否大于1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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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砌筑砂浆强度是否在M2.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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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类型 | 混凝土空心小砌块承重—木屋盖结构房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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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现场检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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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测项目 | 检测内容及规范要求 | 现场检测结果 |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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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基 基础 | 有无基础/基础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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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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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 | 四角无构造柱或无填芯措施,墙顶无圈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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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出现多处裂缝/裂缝宽度/裂缝长度(宽度是否超过3mm,单条长度是否超过 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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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是否出现3处以上松动、脱闪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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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根部有无腐蚀(硝化〉程度/(腐蚀深度超过100mm的墙体总长度是否大于3.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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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有无明显倾斜或歪闪(最大位移是否超过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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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架 | 是否局部出现轻微腐朽或虫蛀 |
| |||||||||||||||||
| 上、下弦是否出现干缩裂缝(裂缝最大宽度是否超过5.0mm,裂缝深度是否超过木材直径的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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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架的几何稳定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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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 | 是否出现腐朽或虫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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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出现干缩裂缝(裂缝最大宽度是否超过5.0mm,裂缝深度是否超过木材直径的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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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中底面是否出现严重横向断纹裂缝即受弯裂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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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面 | 是否出现沉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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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屋面渗水现象(面积是否超过1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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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檩条、椽子腐朽程度(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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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窗 | 门窗有无严重变形,开启是否正常,有无过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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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抗震构造措施现场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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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测内容及规范要求 | 现场检测结果 |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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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否有上下圈梁及构造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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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承重横墙间距是否小于4.5m; |
| ||||||||||||||||||
| 3.窗间墙宽度是否大于1m; |
| ||||||||||||||||||
| 4.砌筑砂浆强度是否在M2.5以上; |
| ||||||||||||||||||
| 5.承重墙横墙间距是否超过6.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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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类型 | 土墙承重—木屋盖结构房屋□ 砖土混合承重-木屋盖结构房屋 □ ,砖墙承重—木屋盖结构房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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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现场检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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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测项目 | 检测内容及规范要求 | 现场检测结果 |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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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基 基础 | 有无基础/基础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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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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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 | 土 坯 墙 | 是否出现多处裂缝/裂缝宽度/裂缝长度(宽度是否超过5mm,单条长度是否超过 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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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泥保护层是否剥落/剥落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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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是否出现3处以上松动、脱闪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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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根部有无腐蚀(硝化〉程度/(腐蚀深度是否超过1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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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有无明显倾斜或歪闪(最大位移是否超过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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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砖 墙 | 是否出现多处裂缝/裂缝宽度/裂缝长度 (宽度是否超过3mm,单条长度是否超过 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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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是否出现3处以上松动/脱闪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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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根部有无腐蚀(硝化〉程度/(腐蚀深度是否超过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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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有无明显倾斜或歪闪(墙顶最大位移是否超过50mm) |
| ||||||||||||||||||
| 屋架 | 木屋架 | 是否局部出现轻微腐朽或虫蛀 |
| ||||||||||||||||
| 上、下弦是否出现干缩裂缝(裂缝最大宽度是否超过5.0mm,裂缝深度是否超过木材直径的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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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架的几何稳定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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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 | 木 梁 | 是否出现腐朽或虫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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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出现干缩裂缝(裂缝最大宽度是否超过5.0mm,裂缝深度是否超过木材直径的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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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中底面是否出现严重横向断纹裂缝即受弯裂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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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面 | 檩条 椽子屋面 | 是否出现沉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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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有屋面渗水现象(面积是否超过1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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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檩条、椽子腐朽程度(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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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窗 | 门窗 | 门窗有无严重变形,开启是否正常,有无过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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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抗震构造措施现场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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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测内容及规范要求 | 现场检测结果 |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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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否有上下圈梁及构造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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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承重横墙间距是否小于4.5m; |
| ||||||||||||||||||
| 3.窗间墙宽度是否大于1m; |
| ||||||||||||||||||
| 4.砌筑砂浆强度是否在M2.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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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承重墙横墙间距是否超过6.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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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类型 | 砖墙承重—混凝土楼屋盖结构房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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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现场检测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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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测项目 | 检测内容及规范要求 | 现场检测结果 |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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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基 基础 | 有无基础/基础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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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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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 | 是否出现多处裂缝/裂缝宽度/裂缝长度 (宽度是否超过3mm,单条长度是否超过 1.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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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是否出现3处以上松动/脱闪现象 |
| ||||||||||||||||||
| 墙体根部有无腐蚀(硝化〉程度/(腐蚀深度是否超过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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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体有无明显倾斜或歪闪(墙顶最大位移是否超过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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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凝土梁、板 | 跨中是否有挠度(是否大于2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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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拉区是否有明显裂缝(是否大于2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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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凝土保护层是否有明显剥落,钢筋是否有外露、锈蚀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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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屋面 | 是否有明显渗水漏雨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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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凝土保护层是否有明显剥落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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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与竖向承重构件搭接处是否有明显松动和裂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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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窗 | 门窗有无严重变形,开启是否正常,有无过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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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抗震构造措施现场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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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测内容及规范要求 | 现场检测结果 |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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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是否有上下圈梁及构造柱; |
| ||||||||||||||||||
| 2.承重横墙间距是否小于4.5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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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窗间墙宽度是否大于1m; |
| ||||||||||||||||||
| 4.砌筑砂浆强度是否在M2.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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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承重墙横墙间距是否超过6.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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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类型 | 石结构房屋 □ | |||||||||||||||||||
6、现场检测情况 | ||||||||||||||||||||
检测项目 | 检测内容及规范要求 | 现场检测结果 | 结论 | |||||||||||||||||
地基 基础 | 有无基础/基础形式 | |||||||||||||||||||
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 | ||||||||||||||||||||
木构架 | 木柱 结构体系 | 木结构体系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硬山搁檩、混合承重现象,总高局部是否大于6.6(3.3)米 | ||||||||||||||||||
木柱圆截面直径(是否小于110mm) | ||||||||||||||||||||
柱在同一截面开槽面积(比例) | ||||||||||||||||||||
是否出现虫蛀或腐朽 | ||||||||||||||||||||
是否出现干缩裂缝(裂缝最大宽度是否超过5.0mm,裂缝深度是否超过木材直径的1/4) | ||||||||||||||||||||
木架几何稳定性情况 | ||||||||||||||||||||
整个木构架是否向一个方向倾斜 | ||||||||||||||||||||
墙体 | 石 砌 墙 | 墙体高厚比单层是否大于18,二层是否大于15,且墙体自由长度是否大于6m; | ||||||||||||||||||
承重墙或门窗间墙出现阶梯形斜向裂缝最大裂缝宽度(是否大于10mm) | ||||||||||||||||||||
承重墙整体沿某水平灰缝滑移(是否大于3mm) | ||||||||||||||||||||
纵横墙连接处竖向裂缝最大宽度(是否大于2mm) | ||||||||||||||||||||
支撑梁或屋架端部的承重墙体石块是否断裂或垫块是否压碎 | ||||||||||||||||||||
受压墙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有效截面削弱面积(是否达1/5) | ||||||||||||||||||||
墙体是否存在显著影响结构整体性的裂缝、变形、错位等情况 | ||||||||||||||||||||
石结构房屋横墙洞口的水平截面面积,是否大于全截面面积的1/3 | ||||||||||||||||||||
墙体是否因缺少拉结石而出现局部坍塌 | ||||||||||||||||||||
梁、柱 | 木 梁 柱 | 木大梁截面尺寸(是否小于110mmx240mm) | ||||||||||||||||||
是否出现腐朽或虫蛀情况 | ||||||||||||||||||||
是否出现干缩裂缝(裂缝最大宽度是否超过5.0mm,裂缝深度是否超过木材直径的1/4) | ||||||||||||||||||||
梁跨中底面是否出现严重横向断纹裂缝即受弯裂缝 | ||||||||||||||||||||
屋面 | 檩条 椽子 屋面 | 是否出现沉陷 | ||||||||||||||||||
是否有屋面渗水现象(面积是否超过1m2) | ||||||||||||||||||||
檩条、椽子腐朽及料石楼板破损程度(比例) | ||||||||||||||||||||
料石楼板或梁与承重墙体错位长度 | ||||||||||||||||||||
门窗 | 门窗 | 门窗有无严重变形,开启是否正常,有无过梁 | ||||||||||||||||||
7、抗震构造措施现场检测 | ||||||||||||||||||||
检测内容及规范要求 | 现场检测结果 | 结论 | ||||||||||||||||||
1.是否有上下圈梁及构造柱; | ||||||||||||||||||||
2.窗间墙宽度是否大于1m; | ||||||||||||||||||||
3.砌筑砂浆强度是否在M2.5以上; | ||||||||||||||||||||
三、证 明
本乡(镇) 村委会(社区) 村民小组村民 ,户主身份证号码为 ,家庭情况简要说明: 。
特此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四、公示结果证明
(村级改造前)
户,属 小组农村居民,住房为 级危房,需进行 □修缮加固 □拆除重建,该户向 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纳入农房抗震项目计划,并给予资金补助。
经村(居)民委员会评议,并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村(居)民委员会上墙(公开栏)公示 天(不低于5天),在公示期间,没有异议。
特此证明
村(居)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注:附公示照片。
公示结果证明
(乡镇改造前)
户,属 村(居)民委员会 小组农户,住房为 级危房,需进行 □修缮加固 □拆除重建,该户向 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纳入2024年农房抗震项目改造计划,并给予资金补助。
经村民委员会评议、公示、乡(镇)政府审核,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乡(镇)政府上墙(公开栏)公示 天(不低于5天),在公示期间,没有异议。
特此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注:附公示照片。
五、农房抗震项目审核审批表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人 | 贫困类型 | ||
年人均纯收入(元) | 联系电话 | ||||
家庭地址 | |||||
危房间数(间) | 危房等级 | 危房结构 | |||
危房面积(m2) | 改造面积(m2) | ||||
改造方式 | 改造时间 | ||||
总投资 (万元) | 自筹金额(万元) | 申请国家补助 (万元) | |||
接受过其他渠道建房补助资金(万元) | 一折(卡)通号码 | ||||
所在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意见 | 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 人民政府意见 |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住建 部门意见 | 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年 月 日 | ||||
六、农村危房改造合同或协议书
(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农户签订)
乡(镇)人民政府(简称甲方):
改造农户(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规定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为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与建房对象协商,同意公布农户基本信息,并特签订如下协议:
乙方坐落在: 家有人口 人。
一、建房对象:经本人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的程度、公示,建房户为 户,享受 补助资金。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户主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如实填报建房申请表。
三、建房户以拆旧建新自建为主。改造后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异地建房户必须拆旧还基,旧房必须在新房完工后拆除,如不按时拆除,甲方有权停拨政府建房补助资金或取消改造救助资格。
五、原址和易地建房户在拆除旧房和建设新房时应注意安全,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事宜。
六、拆除重建后的新房面积1至3人户(含3人)控制在40—60平方米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3人以上户(不含3人)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不得低于13平方米。公安信息系统内只有1—3人,但实际居住人口为4人以上户(含4人),根据农户经济承受能力,新建民房面积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增加。新建房屋须达到当地基本抗震技术的要求:有上下圈梁、结构柱等构造措施。
七、建房户应积极筹集建设资金,按时开工和竣工,并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对甲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乙方要及时整改。
八、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建房户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竣工(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粉刷,安装好门窗),并及时报告,请求组织验收。
九、乙方组织验收后,质量达到要求的,应在验收后30天内向危房改造户支付全部各级补助资金。质量不合格的,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后,支付各级补助资金。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乡(镇)和建房户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七、施工合同(协议书)
(农户与施工队签订)
房屋新建合同
甲方(农户):
乙方(施工方):
该工程为民房住宅一栋,为明确双方权利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住房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概况:该住宅毛石基础、地圈梁、红砖结构、钢筋混凝土现浇面,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四条:承包方式,采用第 条。
(一)包工包料,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模板租赁费、脚手架、工具、用具安全费以及主体工程所需一切建筑材料费,均有承包方自构,甲方把关材料质量。
(二)包工不包料,由甲方负责提供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第五条:工程施工依据,以甲方提供图纸及施工说明书为依据进行施工。如需要变更的双方协商。
第六条:承包金额,建筑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共计 元,竣工决算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第七条:付款方式:基础工程完成拨付合同价 %,主体完成拨付 %,内外墙抹灰完成并竣工验收入住后拨付 %。
第八条:施工工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有不可抗拒的天气变化造成停工,工程双方协商顺延。
第九条: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如采用包工包料承建,甲方有权监督所用的工程材料,劣质材料不得使用。
(二)工程质量监督有甲方指定人员,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提出。
(三)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执行,付款到位,否则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乙方有权自主组织精干施工人员对工程质量严格要求,按图纸及施工说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过关。
(二)在施工期间确保安全,不得违章做业,如造成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工程竣工后由甲乙双方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验收落实好双方的权利与责任,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由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乙方(施工方)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房屋改造前、改造中以及改造后照片
改造前照片:
改造中照片:
改造后照片:
九、农房抗震改造项目竣工验收表
新建房屋所在 乡镇 村 小组
户主姓名 | 户主身份证号 | 家庭人口 | |||||||
家庭性质 | ¨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其他脱贫户 | 开工时间 | |||||||
竣工时间 | |||||||||
新宅占地面积 | 新住房面积 |
| 原宅占地面积 | 原建筑 面积 | |||||
核对危房改造户 | 已查对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补助对象户口或户主身份证,其姓名与花名册、“补助资金发放凭证”、“一卡通”中姓名一致。属危房改造对象 | ||||||||
规范设计新建房屋质量验收 | 结构:砖木□;砖混□;框架□; 层数:一层□;二层□;三层□; 已竣工,整体房屋质量主体合格□。
| ||||||||
旧房拆除和异地建房户旧宅基地上缴集体情况 | 旧房全部拆除,对宅基已进行了清理,原宅基上无任何建筑和材料杂物□; 易地建房户已收回原房屋土地使用证或签订交回宅基地的书面声明□。
| ||||||||
抗震设防情况 | 已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达到抗震设计要求□; 无施工图纸,但设置有地梁、圈梁和构造柱,砂浆配筋带和转角拉结筋等抗震构造措施□。 | ||||||||
补助资金验收 | 共获补助资金 元。 建房户: 验收人(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 ||||||||
村委会意见 |
年 月 日 | ||||||||
乡(镇)验收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主管部门意见 | 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盖章) 年 月 日 | ||||||||
总体验收 | 确认以上验收属实,符合验收条件。 建房户: 验收人员签字:
| ||||||||
十、农房抗震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确认表
农户姓名 | 住址 | ||
身份证号码 | |||
改造方式 | 总投资 | ||
开工时间 | 年 月 日 | 竣工时间 | 年 月 日 |
补助资金 | 元 | 兑付资金账号 | |
兑付方式 | □农户一(折)卡通 □施工方 | 农户确认 (签字、手印) | |
兑付资金凭证复印件(粘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