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13/20241113-00003 | 公开目录 | 双随机、一公开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4-11-13 |
| 名 称 | 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监督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监督检查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根据《云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随机抽查事项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云建审〔2018〕295号)、《关于印发2022年度普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普市监发〔2022〕20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本次抽查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职能职责等组织实施。
二、检查主体
本次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监督检查,检查抽查部门为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为孟连县市场监管局。
三、检查对象
截至2024年9月,注册地在本市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1%,且不少于2家。
四、检查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情况。包括:专业管理人员职称证件和合同签订情况;开发经营项目业绩有关材料;房地产开发项目《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经营情况。包括:商品房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三)房地产行业定价情况。包括:在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标价和公示内容是否真实明确,房源情况及销售状态等与价格密切相关因素是否明确标示等。
五、检查时间
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抽查检查工作。
六、检查方式
通过电子化审批系统检查、交流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情况反馈等方式开展检查。
七、检查程序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抽取辖区内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一般不少于2名。执法检查人员与待检查对象存在法律中规定的回避关系时,依法予以回避。
(二)提供检查数据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本级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数据。
(三)结果判定
1.对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2.对于不符合相关政策文件或法律法规的,由检查对象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能够提供合理说明的,由检查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满足要求的,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或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线索,交由属地有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理。
(四)结果处理
1.检查结果录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相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推送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司法部门,防止监管脱节。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安排搞好本年度抽查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检查任务。
(二)严格纪律,依法履职
参与检查的执法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检查中要做到检查内容和程序清晰、检查记录完整,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检查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协作,强化保障
参与执法检查人员要按照抽查检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共同做好联合检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检查有序开展。
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