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12/20251125-00001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5-11-25 |
| 名 称 | 自然资许字〔2025〕第104号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孟连县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自然资许字〔2025〕第104号
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人代表人:沈应发;单位地址:孟连县滨河路2号):
你(单位/个人)于2025年11月13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位于孟连县勐马镇、公信乡、富岩镇、芒信镇的孟连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建设项目(重新预审)(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行政许可申请,2025年11月14日受理,经审查,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和法定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60日内向孟连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联系地址:孟连县大街4号;联系电话:8720001。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6个月内向澜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地址:澜沧县民族街16号,联系电话:0879-7535639。
本通知一式两份,申请人及许可单位各执一份。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879-8727800
孟连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