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孟连县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企业)市场
主体倍增计划 实施方案》到期失效的公示
为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策文件管理,消除合规风险,现就《孟连县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企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到期失效情况公示如下:
《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2月9日印发,实施年限为2023—2025年,目前已超出既定实施年限,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自动失效。经对照《普洱市2025年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综合报告》,《实施方案》中“支持本土保险、证券、期货等机构提升服务能力”的内容,涉嫌违反该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该条款明确,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的内容,其中包含“其他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的禁止性情形。
为恪守法治原则,防范行政合规风险,现对该《实施方案》予以到期失效处理。
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2日起至4月9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公示情况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孟连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通讯地址:孟连县滨河路7号,邮编665899。举报电话:0879-8727129。
附件:《孟连县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企业)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到期评估报告
孟连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