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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公示(通告)

孟连县阳光早市经营管理公

时间:2026-09-30 发布人:孟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孟连县阳光早市经营管理公告


为规范阳光早市经营秩序,营造整洁、有序、文明的便民经营环境,现将早市相关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时间

阳光早市每日经营时段为06:00至10:00。所有经营摊贩须严格遵守限时经营规定,严禁提前占道摆摊、超时滞留、延后撤摊,经营时限结束后须立即清理摊位、离场到位。

二、经营区域

所有摊贩必须在娜允大桥一楼两侧走廊指定划定区域内规范经营,严禁超出划定范围占道经营。

三、收费标准及环境卫生管理

1.阳光早市实行免费便民经营,不收取任何摊位费用。

2.所有经营摊主严格落实摊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觉做好摊位周边环境卫生清扫,做到垃圾随产随清、摊走地净,保持经营区域干净整洁。

3.若未落实卫生保洁责任、摊位周边脏乱差,将统一引入第三方保洁服务,产生的保洁费用由当事摊贩全额承担;对拒不整改、拒不缴纳费用、多次违规扰民的,一律取消早市经营资格,禁止入市经营。

四、秩序管理

1.早市经营区域内严禁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杜绝挤占消防通道、人行通道。

2.严禁出现抢占摊位、争抢位置、喧哗吵闹、争执纠纷等不文明经营行为。

3.遇重大活动、天气预警、应急处置、市容管控等特殊情况,所有摊贩必须无条件服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调度与管理,按要求及时停市、撤场。

五、违规处置要求

所有经营摊贩须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告管理规定,文明经营、规范经营。对拒不服从管理、超时经营、占道经营、卫生保洁不到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劝导教育、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并取消入市经营资格。

六、附则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孟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负责解释。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