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县规范《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办理告知书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6号)等相关规定,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学校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需申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特将规范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事宜告知如下,请广大排水户遵照执行。
一、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范围及时限
(一)办理范围
根据规定,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具体办理范围为:
1.工业用户。排放产生废水的生产加工企业、厂矿企业等。
2.医疗用户。排放医用污水的各类医疗机构、实验室等。
3.餐饮用户。排放含油餐饮污水的宾馆、酒店和各类饮食店及公共服务业等(含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职工餐厅)。
4.建筑用户。排放建筑生产污水的在建工程项目。
5.机动车清洗用户。排放含有沉淀物的从事机动车清洗的。
6.其他用户。排放生活污水的其他排水户(含房地产开发小区、集中管理的小区住宿区及学校)。
(二)办理时限
1.现状已达到排水条件的:城镇排水设施已覆盖范围,在2025年12月底之前办理完成。
2.未达到排水条件的:在排水设施覆盖后三个月内办理完成。
二、申报办理流程及材料
(一)申报流程
1.排水户应按要求完成自渗式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及雨污分流改造;
2.由主管部门对排水户自渗式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及雨污分流改造设施现场勘察及验收;
3.勘验合格后,到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领取《孟连县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并填写表格提出申请;
4.资料符合,即可办理《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申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二)申请所需材料
1.《孟连县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一份;
2.排水设施示意图(标注用地范围、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排水走向等内容);
3.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4.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
5.对需按照《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名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排水户,需提交《排污许可证》;
6.排水户书面承诺书:排水隐蔽工程质量合格承诺书、排水水质合格承诺书。
三、许可证管理
(一) 许可证有效期: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因施工等临时排水申请的,有效期不超过1年;
(二)许可证延续:有效期届满需继续排水的,应在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
(三)许可证变更及注销: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排水量或水质发生重大变化的,需办理变更手续;终止排水的,应申请注销。
四、责任与义务
(一)排水户应确保排放污水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不得擅自向雨水管网排放污水或倾倒废弃物;
(二)定期维护预处理设施,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三)因排水造成管网堵塞、损坏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承担修复及赔偿责任。
五、法律责任
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或违反规定排放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方式
办理窗口: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孟东 13887991807
七、温馨提示
(一)重点排水户(如医院、工业企业等)需按规范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备。
(二)水质检测报告有效期为6个月,请合理安排检测时间。
(三)请提前自行排查自有排水设施(化粪池、隔油池、排水管等设施)位置及走向,以便及时绘制排水设施平面示意图。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确保合法合规排水,共同维护城镇排水设施安全与生态环境。
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