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国家边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涉边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群众举报跨境违法犯罪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明确打击范围,依法严惩违法犯罪
凡实施以下涉边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1.组织、运送、容留他人偷越国(边)境,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指引路线、藏匿场所等帮助的;
2.非法出入境,或冒用、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的;
3.在边境地区非法走私、贩卖枪支弹药、毒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禁物品的;
4.利用边境地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5.其他违反边境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鼓励群众举报,落实奖励与保护措施
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边境治安综合治理,发现涉边违法犯罪线索的,可通过口头、电话、信函等方式举报违法犯罪活动;也可通过边境派出所公布的举报电话、社区民警电话、微信等媒介举报。
勐马边境派出所:(0879)8921021
芒信边境派出所:(0879)8946069
富岩边境派出所:(0879)8941012
公信边境派出所:(0879)8926017
勐啊边境派出所:(0879)8918110
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群众举报跨境违法犯罪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给予500元至最高30000元奖励,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敦促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争取从宽处理
凡实施涉边违法犯罪的人员,应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强制措施,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孟连县委政法委员会
孟连县公安局
孟连边境管理大队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