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告
因孟连罗清口腔诊所提出申请,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普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10月11日起,解除孟连罗清口腔诊所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医保协议解除后产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
特此公告
孟连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