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公告
(孟不动产公(2024)37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对具结书具体内容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申请人 | 王梧秀 |
被继承人(遗赠人) | 李强 |
被继人(遗赠人)的不动产坐落 | 孟连县环城东路16号1幢1单元102室(运政宅区) | 证书号:孟房字第200100371号 |
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权由王梧秀 继承(受遗赠),除王梧秀外,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受遗赠人)。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孟连县允昴山片区次行政中心区9号路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9-3081173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