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孟不动产公(2024)40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孟连县建设路9号
联系方式:0879-3081174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李杰 | 宅基地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孟连县娜允镇娜允村娜允七组 | 房屋面积:266.62平方米 | 住宅 | |
公告单位: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