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洱市民政局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中共普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清单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关于规范孟连口岸非营运性出境车辆管理的通告》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具体事项如下:
将原通告中“三、出境边民自驾车辆。”的内容修改为:
边民自驾车辆(含两轮摩托车、三轮车),由用车个人提供车辆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信息、出入境证(即:边民在办理非营运性车辆出境证明时,不用提供村(社区)出具的出境需求证明)至孟连县交通运输局孟连口岸(勐阿通道、芒信通道)办证点开具临时出境车辆证明,边民凭证明到出境通道办理通关手续;驾驶员非本人车辆,需提供驾驶员驾驶证、身份证和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办证点由孟连县交通运输局确认四证合一后,开具临时出境车辆证明(进一步写明出境时限),凭证明到出境通道向海关、边检办理出境手续。
其他事项依旧按照原《通告》中管理执行,如有未尽事宜,请具体联系相关部门咨询,咨询时间:周 一 至 周 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云南孟连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0879-8911009
孟连县交通运输局:0879-8722156
办理地址:孟连口岸勐阿通道、芒信通道办证点
云南孟连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