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01/20240626-00001 | 公开目录 | 水气电服务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6-26 |
| 名 称 | 新水价违约金执行通告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尊敬的用水户:
根据孟政复〔2024〕23号、25号文件关于城区污水处理费、自来水价格进行调整的批复,我厂将对县城《城镇供用水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保障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增加违约责任一项,自新价格调整执行之日(即2024年4月1日)起,对不按时缴纳水费、污水处理费的用户收取欠费总额1%的违约金。请广大用水户按时缴费,避免停水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特此通告。
孟连县自来水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