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01-04_A/2017-1114023 | 公开目录 | 决算公开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7-11-14 |
| 名 称 | 孟连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补充)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孟连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补充)
第一部分 孟连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孟连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以及中院指定管辖的案件;2、受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可能有错误的,进行再审;审判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3、对审判过程中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执本院生效的裁判文书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裁决,接受外地法院的委托执行,履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职责;5、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技术培训,案件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行政人员;协助县主管部门管理本院的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县委和上级法院选配本院领导班子的工作;6、对本院各项审判工作和执法活动开展监察工作;7、规划、管理本院财务、装备、法庭建设工作;8、通过审判工作和执法活动,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9、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孟连县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任务还比较艰巨,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还需要进一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此,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力开展审判工作,突出三个效果。审判执行工作要更加注重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坚持“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行为,保障孟连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秩序健康良好;强化大局意识和公正效率意识,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多措并举强执行,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是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夯实司法基础。进一步完善落实法院人员分类、法官员额配置、领导干部入额、法官惩戒制度、法官职业保障、法官工资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不断优化审判人员配置模式、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有效弱化审判权运行中的行政色彩。
三是坚持为民司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培养干警现代司法理念,体现“司法便民”、“司法亲民”、“司法利民”,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体现社会主义司法人文关怀;加强与县妇联、县工会、团委等部门的联系,努力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强与电台、电视台及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开展“巡回法庭”庭审力度,增加工作透明度、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四是全面加强素质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把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作为贯穿法院工作主线,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强龙头,狠抓班子建设,以班子的导航作用、核心作用、表率作用带动队伍建设;继续强素质,努力抓干警队伍建设,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继续强教育,加大干警思想政治素质、审判业务素质、服务群众理念教育力度,通过开展专题教育等活动,提升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公仆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孟连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孟连县人民法院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孟连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收入合计9,921,517.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81,280.07元,占总收入的94.5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40,237.57元,占总收入的5.45%。与上年对比增加418,892.75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绿色经济示范区综合目标考核奖、公车改革补贴和人员工资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孟连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支出合计9,925,540.64元。其中:基本支出8,171,517.64元,占总支出的82.33%;项目支出1,754,023.00元,占总支出的17.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00,415.75元,增长5.53%,主要原因是绿色经济示范区综合目标考核奖、公车改革补贴和人员工资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孟连县人民法院、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71,517.6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34,920.43元,主要原因是色经济示范区综合目标考核奖、公车改革补贴和人员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孟连县人民法院、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4,023.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4,504.68元,降低23.36%,主要原因分析是装备购置数量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孟连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85,303.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6%。与上年对比增加161,622.95元,增长1.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5,9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主要用于本年度绿色经济示范区考核奖发放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482,230.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2%。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生育、养老保险及支付办公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0,66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主要用于退休费。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08,17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扶贫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445,1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0%。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348,307.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孟连县人民法院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404,535.1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1,705.1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2,830.00元,完成预算的0.00%。主要原因为孟连县法院公务用车老化,维修频繁,费用高。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08358.4元,下降 50.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3851.4元,下降57.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4507.00元,下降42.4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705.10元,占44.92%;公务接待费支出222,830.00元,占55.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705.1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1,705.1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办案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2,83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2,8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4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包括接待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他基层法院到我辖区办案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孟连县人民法院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1,480.72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接待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年度政府采购预算1020460.00元,实际采购金额1020460.00元,其中,货物:1020460.00元,工程:0.00元,服务:0.00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