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08/20251107-00003 | 公开目录 | 决算公开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5-11-07 |
| 名 称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监督索引号53082701031401000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拟订民政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级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云南省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工作。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审核工作的管理。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招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层政权、区划地名、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股社会救助股和社会事务股。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2.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社会福利中心
3.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救助管理站
4.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殡葬服务中心
5.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2.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社会福利中心
3.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救助管理站
4.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殡葬服务中心
5.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居民家庭经济核对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完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人民福祉明显增强。
1.进一步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坚持“整户识别”“按户施保”与“重点保障”相结合,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全县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017户5401人,共发放资金2291.06万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90户260人,共发放资金199.8万元。
2.进一步加强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全面加强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有生活自理能力、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落实监护责任。全县共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202户212人,共发放资金250.02万元。有城市特困供养人员9户9人,共发放资金10.9万元。
3.进一步加大城乡临时救助力度。加强临时救助管理,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县共开展临时救助738人,发放资金308.72万元。
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公共服务更加便民
1.深化殡葬改革,培树文明新风。一是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在清明期间开展“鲜花换纸钱、换鞭炮”活动,用鲜花代替传统祭品,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扫。积极推进丧俗改革,解决乱埋乱葬问题,联合工商、国土、环保等部门对全县9家墓碑制造销售企业进行整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共下达《孟连县关于联合清理整治墓碑制造销售经营行为告知书》6份。二是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召开全县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暨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专题会议1次,研究部署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截止10月,富岩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建设(单双墓34座)、景信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建设(单双墓280座),芒信镇、娜允镇、勐马镇、公信乡农村公益性公墓正在制定开工方案请报工作。三是整治殡葬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月制定印发《孟连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于9月5日取得孟连县殡仪馆土地使用证书。联合孟连县市场监督局开展专项检查,采取电话回访等方式整治行业服务价格高、丧俗市场乱象等突出问题。殡仪延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工作要求报备县发展和改革局。截至目前发放惠民殡葬补助184人,惠民资金补助发放43.7万元。
2.践行残疾人“五主动”工作法,高效推进服务便民化。认真践行残疾人“五主动”,实现“应享尽享、应退则退”残疾人动态管理。2024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3389人次280.807万元,(其中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6439人次147.951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6950人次132.8560万元)。
3.关爱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结合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乡村振兴、美丽县城建设、平安建设等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有效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2024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6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4.53万元。
4.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进一步巩固全省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成果,倡导新时代婚育新风,助力乡风文明。一是发挥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基层群众善治新格局。将“红白喜事、早婚早育、天价彩礼、反家庭暴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中。以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为抓手,大力推进婚丧礼俗改革,推动移风易俗,2024年累计规范办理红白事538场次。二是贯彻落实倡导婚育新风若干措施工作。围绕“完善村规民约、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控辍保学、集中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依法打击与预防违法婚育行为、培育健康婚育观”六个专项行动工作,2024年已全部撤销6个乡镇的婚姻登记工作,全县只保留一个县级婚姻登记点。2024年共开展集体婚礼2场10对新人参加活动,制作婚俗标语14条,发放婚育新风倡议书和抵制早婚早育宣传册2千余份,开展《民法典-婚姻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反对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演讲活动15场次,开展法制宣传进村组(社区)共7期,受教育村民达10万余人,开展“警校共建”护校园52期,受教育学生达2万余人。经过多年努力,通过宣传、教育、劝导,早婚早育治理目前已无存量和新增人数,婚育新风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三是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024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693对(边民824对),离婚登记427对(边民58对),补领结婚证439对,补领离婚证19人。
5.推动福利彩票事业新发展。充分发挥公益性使用效益,在广泛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确定了“集中力量办大事”使用资金的原则,坚持“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核心理念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承诺,推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保障和整个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完成2023年度福利彩票资金分配386万元。截止12月,孟连县福利彩票销售额为8017.5万元,同比下降5.42%,减少459.84万元。
六项措施精准服务,老龄与儿童事业显成效
1.全面摸清底数。全县0—18周岁未成年人有31341人,在册留守儿童519人,散居孤儿、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58人,60周岁以上老人14747人,特殊老年人688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老人193人。
2.健全台账资料。利用《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精准采集留守人员信息,实现信息有效衔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现人员精准排查。
3.织密“留守”保护网。强化责任落实,设立“三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站,每季度开展一次探访。截止12月,完成留守儿童和老人探视巡访1202人,探访率为100%,并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和困境儿童养育协议,督促家庭依法履行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
4.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党对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工作的领导,积极整合资源,延用脱贫攻坚挂包责任人,实行包保责任制,全面做好工作谋划、任务推进、政策落地等各项工作。成立由驻村工作队员组成的心理辅导工作小组,长期帮助有辅导需要的留守儿童和老人。
5.构筑关心关爱体系。健全关爱机制,制定印发《孟连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丰富关心关爱活动,依托儿童之家、日间照料中心等阵地,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儿童老人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试等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活动,积极传播心理健康知识,有效提高了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的心理健康水平。
6.多层次满足需求,多样化开展服务。坚持“一老一小”多层次需求导向,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养老互助站的效用,着力提升留守儿童和老人的满意度。推进中心敬老院扩建项目,完成地基基础防水层、垫层及挡土墙浇筑,正在进行承台钢筋加工绑扎;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排查77户,截止12月,完成改造77户;建设老年人幸福食堂2个,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需求。认真落实养老、低保、高龄补贴等保障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留守儿童和老人生活救助。截至12月,共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资金76.32万元657人次;发放高龄津贴17243人次163.84万元;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2944人次14.72万元。
凝聚组织活力 以党建引领促社会组织发展
1.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举措,严格监督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培育普洱市示范党支部1个,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名、发展对象5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分类分级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和组织建设“双同步”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二是坚持规范管理。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深入谈话,查看台账,签订《私营经济协会依法依规收费承诺书》。
2.进一步壮大社会服务专业力量。一是积极搭建社会工作平台。推动社会工作本土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加强乡镇社工站建设,强化中期考核评估,全面梳理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二是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工作。不断健全志愿服务事业制度体系,拓展志愿服务阵地,组织队伍不断壮大,注册志愿服务队达9个,注册志愿者达1060人次,累计服务时长6360小时。
3.进一步规范区划地名。完成全国地名质量提升行动信息数据修改审核提交52条,全国地名信息数据审核修改操作49条,批复门牌号工作和行政区域道路居民点变更工作,重点做好金马印象小区,娜允镇娜允村娜允三组搬迁点等门牌号码的编制和批复,积极配合协调县公安局和相关部门共编制住户门牌895户。
认真抓好党建工作,全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加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国家安全、民族团结、清廉防腐、党务工作等制度落实。认真抓好党建工作,局党组积极开展专题党课及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截止12月,局党组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局党组书记讲专题党课4次,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专题廉政党课3次,进行意识形态分析2次,政治生态分析2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相关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7776213.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986214.10元,占总收入的98.3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89999.00元,占总收入的1.6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34754.89元,增长5.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81802.89元,增长6.2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47048.00元,增长-15.69%,主要原因是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儿童福利、老年福利,养老服务、残疾人两项补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7478653.92元。其中:基本支出5060748.69元,占总支出的10.66%;项目支出42417905.23元,占总支出的89.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30113.02元,增长5.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467.95元,增长0.17%;项目支出增加2621645.07元,增长6.5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儿童福利、老年福利,养老服务、残疾人两项补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等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60748.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95067.65元,占基本支出的96.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5681.04元,占基本支出的3.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417905.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60000.00元。
1.孟连县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新建孟连县中心敬老院综合楼,进一步改善养老、托育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提升养老、托育水平。在做好“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增加普惠养老,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逐步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2.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9135070.78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生活基本得到保障,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解难。
3.高龄津贴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230140.00元,主要用于80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津贴,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长效机制。对我县户籍的80周岁至99周岁、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80至89周岁80元/月/人,90至99周岁150元/月/人,100周岁以上6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
4.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经费2783669.00元,主要用于低保家庭中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对一、二级和三、四级中的精神残或智力残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5.业务经费82937.91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2444元,电费18804.88元,邮电费2524.34元,差旅费9216.5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388.19元,维修(护)费1770元,专用设备购置2790元。
6.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经费130000元,主要用于老人住宿楼卫生间翻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92518.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71%。与上年相比增加2457033.32元,增长5.59%,完成年初预算的361.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9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完成年初预算的96.68%。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员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22年、2023年的驻村队员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599341.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29%,完成年初预算的381.2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机关服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儿童福利、老年福利、养老服务、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临时救助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是县级预算数,决算数包含了上级资金和结转资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3920.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完成年初预算的96.9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72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完成年初预算的97.7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完成年初预算的98.29%;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住房公积金未全部支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600.00元,决算为4160.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2261.93元,增长-91.0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400.00元,决算为4160.5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3.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6561.93元,增长-89.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700.00元,增长-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5700.00元,增长-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600.00元,支出决算为4160.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2261.93元,增长-91.0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400.00元,决算为4160.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发生燃油卡充值支出,公务接待费财政2025年未安排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6561.93元,增长-89.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700.00元,增长-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发生燃油卡充值支出,公务接待费财政2025年未安排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政各项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没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665.04元,比上年增加-3517.46元,增长-2.10%,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的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印刷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资产总额22008680.78元,其中,流动资产2359807.78元,固定资产16315302.4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030268.31元,无形资产303302.26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17150.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24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886.36平方米,账面原值5264076.02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13159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810.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20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604.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民政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27010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