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10/20250106-00004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5-01-06 |
| 名 称 | 孟连县财政局关于孟连县粮油仓储迁建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的通报 孟财绩〔2024〕5号 | ||
| 文 号 | 孟财绩〔2024〕5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孟连县财政局关于孟连县粮油仓储迁建项目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的通报
孟财绩〔2024〕5号
孟连县发改局、孟连县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 号)、《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发〔2019〕22号)、《中共孟连县委 孟连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孟发〔2020〕10号)规定及要求,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孟连县财政局委托普洱国瑞咨询有限公司对“孟连县粮油仓储迁建项目”开展了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1.立项依据充分性
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统计分析,孟连县粮油仓储迁建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该项目属于中央资金项目,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重复。该项目的实施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建设农业强国有着重要的作用。
2.立项程序规范性
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统计分析,孟连县粮油仓储迁建项目已按照项目申请手续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并经过相关可行性研究、绩效评估,但未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
(二)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孟连县海关基地北侧(澜阿公路南侧),总占地面积约51.7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3944.22m2,其中包括粮仓5351.50m2,大米加工车间2198.50m2,烘干房2112.60m2,服务楼1215.56m2,设备库207.26m2,配电泵房272.80m2,大棚2586.00m2,室外配套工程一项。计划总投资为7989.16万元,发行专项债券3900万元。
(三)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2023年4月17日《孟连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提前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孟财债﹝2023﹞25号)下达孟连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指标39,0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四)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孟连县粮油仓储迁建项目总收入39,000,000.00元,2023年5月—2023年12月31日支出33,088,770.09元,2024年1-5月支出5,480,320.00元,总支出38,569,090.09元,主要用于孟连县粮油仓储迁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以及前期待摊费用等,结余430,909.91元。详细资金用途见下表:
孟连县粮油仓储迁建项目2024—2024年资金收支汇总表
收入 | 支出 | 结余 | |
A收入 | 39,024,900.28 |
|
|
B建筑安装工程 |
| 35,015,360.00 |
|
C待摊投资 |
| 3,553,730.09 |
|
合计 |
| 38,569,090.09 | 455,810.19 |
孟连县粮油仓储迁建项目2023年资金收支明细表
资金用途 | 收入 | 支出 | 结余 |
A收入 | 39,022,89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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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专项债券资金本金 | 39,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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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利息收入 | 22,890.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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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建筑安装工程 |
| 29,715,360.00 |
|
B1普洱市万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29,715,360.00 |
|
C待摊投资 |
| 3,373,410.09 |
|
C1普洱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中心 |
| 379,711.42 |
|
C2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42,91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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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亚太分所 |
| 1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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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云南滇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孟连分公司 |
| 535,500.00 |
|
C5云南滇信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384,831.66 |
|
C6云南晟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60,000.00 |
|
C7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 41,35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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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孟连景山测绘有限公司 |
| 35,290.00 |
|
C9孟连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 9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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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普洱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
| 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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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云南省曲靖市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368,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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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中政企(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4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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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税务局(代收) |
| 50,62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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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中储粮成都储藏研究院有限公司 |
| 277,280.00 |
|
总计 | 39,022,890.49 | 33,088,770.09 | 5,934,120.40 |
孟连县粮油仓储迁建项目2024年资金收支表
资金用途 | 收入 | 支出 | 结余 |
A收入 | 2,009.79 |
|
|
A2利息收入 | 2,009.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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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建筑安装工程 |
| 5,300,000.00 |
|
B1普洱市万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3,3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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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中移建设有限公司 |
| 2,000,000.00 |
|
C待摊投资 |
| 180,320.00 |
|
C14中储粮成都储藏研究院有限公司 |
| 180,320.00 |
|
总计 | 2,009.79 | 5,480,320.00 | 455,810.19 |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孟连县粮油仓储迁建项目的启动和建设,项目的实施有效增强当地粮油储备加工能力、应急救灾能力、市场调控能力,有利于构建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粮食安全的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带动农业生产稳定增长、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补齐当地经济发展的短板、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加快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自评打分、评价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认真分析和核查,孟连县粮油仓储迁建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73.98分,评价等级为“良”。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数量完成率
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统计分析,截止2023年12月31日,根据自评报告项目主体工程完成率77.78%,低于设定绩效目标指标值的90%。
(2)产出质量
质量达标率
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统计分析,截止2023年12月31日,孟连县粮油仓储迁建项目尚未竣工、无验收资料。
(3)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性
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统计分析,项目工程合同中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13日,截止2024年5月,仅完工70%,尚未竣工,工期滞后较为严重。
(4)产出成本
项目成本完成度
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统计分析,孟连县粮油仓储迁建项目专项债券预算成本39,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成本33,088,770.09 元,项目成本完成度84.84%。
2.效益指标
实施效益
该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但根据目前的建设进度,预计在完成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后,将能够实现项目实施单位既定的目标和预期效果。
3.满意度指标
根据绩效评价组对孟连县粮油仓储迁建项目实施调查问卷,从对孟连县粮油仓储迁建项目了解程度、需求程度、必要性、支持率四个因素进行综合性评价,结果显示,公众对孟连县粮油仓储迁建项目满意度为94.00%。
(一)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
2023年6月91#凭证,支付工程款8,600,000.00元,无会议纪要等资金支付文件,无工程款进度审批表;
上述事项不符合《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二)“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国有企业应当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层等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之规定。
(二)专项利息收入未上缴
截止评价基准日,孟连县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油仓储迁建项目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合计24,900.28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公司已在2024年5月16日上缴)。
上述事项不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8号)“(八)依法合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严格按照发行信息公开文件约定的项目用途使用,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项债券专户产生的利息应及时上缴财政用于偿还对应专项债券利息.各级各部门要树牢底线思维,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项债券资金,严禁擅自改变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违规出借专项债券资金和“以拨作支”“一拨了之”之规定。
(三)三流不一致
2023年5月70#凭证,支付监理费190,650.00元,后附付款回单收款人为“云南滇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孟连分公司”,监理合同监理方为“云南滇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流不一致。
上述事项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之规定。
(四)合同签订不规范
2023年8月68#凭证,支付可研报告编制费42,000.00元,无会议纪要等资金支付文件,无拨款进度审批表,付款回单付款方为“孟连县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而咨询服务合同甲方为“孟连易畅商贸有限公司”,合同主体和履行主体不一致。
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一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之规定。
四、整改建议
(一)建议孟连县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执行相关“三重一大”制度,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二)建议孟连县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专项债券专户产生的利息应及时上缴财政。
(三)建议孟连县城乡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审核相关原始单据,保证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
(四)修订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进一步修改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应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明确合同起草、审批、签署、归档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五、其他事项
(一)针对本次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情况书面告知孟连县财政局,财政部门将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等级及整改情况,考虑安排部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预算。
(二)本次评价结果,孟连县财政局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审计局等部门通报;同时,你单位需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绩效再评价报告及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孟连县粮油仓储迁建项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孟连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