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10/20250108-00002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5-01-08 |
| 名 称 | 孟连县财政局关于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的通报 孟财绩〔2024〕9号 | ||
| 文 号 | 孟财绩〔2024〕9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孟连县财政局关于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的通报
孟财绩〔2024〕9号
娜允镇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 号)、《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发〔2019〕22号)、《中共孟连县委 孟连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孟发〔2020〕10号)规定及要求,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孟连县财政局委托普洱国瑞咨询有限公司对“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开展了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立项依据充分性
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统计分析,根据《孟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孟发改发﹝2022﹞326号)》文件,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立项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对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为搬迁农户与农业生产地的距离得到减短且对脱贫攻坚成果进行巩固。
2.立项程序规范性
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统计分析,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已按照项目申请手续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并经过相关可行性研究、绩效评估,未见集体决策。
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投资3,800,000.00元,主要用于规新生产区机耕路4.47公里,路基宽度5m,路面宽度3.5m,道路两侧各设0.5m土路肩。新建高标准农田250亩;新建三面光渠道4公里,于2023年3月21日指标下达金额3,800,000.00元、指标可用金额3,793,968.2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总支出3,793,968.20元,2023年6月至9月已转入云南顺得建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银行账户(4800028407715012),当前指标无可用余额。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已进行初步竣工验收,未进行终验。
(三)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2023年3月21日《孟连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孟财农﹝2023﹞11号)下达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娜允镇财政所指标3,800,000.00元,资金到位率100%。
(四)资金支出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总收入3,800,000.00元,2023年总支出3,793,968.20元,预算执行率99.84%,主要用于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3,732,375.62元,安全文明施工费61,592.58元。详细情况见下表:
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收支明细表 单位:元
序号 | 时间 | 资金用途 | 收入 | 支出 | 暂收款 | 结余 |
1 | 2023年3月29日 | 收到项目资金 | 3,8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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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3年6月27日 | 云南顺的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预付款 |
| 1,138,1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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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3年6月27日 | 云南顺的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进度款 |
| 1,896,9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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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3年9月27日 | 云南顺的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尾款 |
| 569,09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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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3年9月27日 | 云南顺的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质保金 |
| 189,69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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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3年9月27日 | 专户收到云南顺的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质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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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69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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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3,800,000.00 | 3,793,968.20 | 189,698.41 | 6,031.80 | |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的启动和建设,能为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部分村民就近务工获得劳务报酬,增加家庭收入,且项目建成后,能极大缩短搬迁农户与农业生产地的距离,农户耕种积极性得到提高,同时能够参与项目务工,持续增加收入,保障搬迁农户“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改善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同时可极大提升娜允镇允山村佧河一组、戈别组、南列组的基础设施条件、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及人居环境,产业得以发展,为项目区群众增收致富奠定坚实基础。
经认真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自评打分、评价资料、财务资料和统计数据的认真分析和核查,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1.86分,评价等级为“良”。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数量完成率
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统计分析,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娜允镇人民政府根据数据测算,新建砂石路实际完成率97.99%=(实际产出数4.38/计划产出数4.47千米)×100%;新建高标准农田实际完成率36%=(实际产出数90亩/计划产出数250亩)×100%;新建三面光渠道实际完成率40.65%=(实际产出数1625.8米/计划产出数4000米)×100%。
(2)产出质量
质量达标率
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统计分析,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2023年7月20日已初步验收,项目资金公告公示率100%,已提供项目公示资料图片;已提供初验资料未见终验相关验收资料。
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统计分析,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度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已于2023年7月20日通过初步验收。该项目在资金公告公示方面实现了百分之百的覆盖率,并已公示了项目相关资料图片。目前,已提交初步验收资料,但尚未见到最终验收的相关文件。
(3)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性
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统计分析,根据实施方案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度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预计期限2023年2月至7月,项目实际开工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实际完工时间2023年7月20日,在预期目标内完成了项目的实施。
(4)产出成本
项目成本完成度
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统计分析,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预算成本3,800,000.00元,实际发生成本3,793,968.20元,项目成本完成度99.84%。
2.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项目效益
(1)实施效益
①经济效益
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统计分析,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的开展为农村居民提供就近就业的机会,村民能获得劳务报酬增加家庭收入,使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得到增幅。
②社会效益
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统计分析,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建成后,能极大缩短搬迁农户与农业生产地的距离,农户耕种积极性得到提高,同时能够参与项目务工,持续增加收入,保障搬迁农户“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改善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3.满意度
评价小组根据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资料统计分析,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收回43份问卷调查,根据问卷调查综合评价得出群众满意度97.67%,完成了既定的满意度指标。
(一)资金发放不规范
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时,项目资金全部发包施工单位“云南顺得建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又与农户签订简易劳动合同,以现金方式支付农户工资,且无用工考勤表,无法核实实际工作时间,未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发放方式发放及未附相关附件。
上述事项未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第十章劳务报酬发放10.2条“劳务报酬发放施工单位(项目理事会)应与参与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的农民工签订有偿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岗位务工时间,务工报酬付款方式以及技能培训等事项。劳务报酬实行县级报账制,由施工单位在务工考勤、务工记录、包工计量的基础上,按月核定务工群众的劳务报酬,形成劳务报酬发放表。劳务报酬发放表按程序经镇负责同志签字审定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娜允镇人民政府通过“一卡通”(或群众本人银行卡)支付给务工群众。劳务报酬支付周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执行。
(二)工程竣工不合理
截至2023年7月,项目已顺利通过初步验收。然而,直至2024年5月29日评价日,项目尚未完成最终验收、竣工决算以及工程移交等相关手续。
上述不符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四十二条“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之规定。
(三)绩效目标未达到既定标准
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建设规模中新,建三面光渠道应完成4公里,实际完成1,625.8米,完成率40.65%,绩效目标设置偏离程度较大,未达到既定标准。
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在建设内容中,新建三面光渠道工程应完成4公里,实际完成1,625.8米,完成率达到40.65%。然而,绩效目标的设定与实际完成情况存在较大偏差,未能达到既定的标准。
上述事项不符合《普洱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三)合理可行。编制绩效目标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之规定。
(四)原始单据不完整
孟连县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度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在原始单据方面存在不完整的情况,如:1.2023年6月45#凭证,支付工程款1,138,190.00元,后附单据无会议纪要;2.2023年6月46#凭证,支付工程款1,896,984.00元,后附单据无会议纪要。
上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四、整改建议
(一)建议孟连县娜允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第十章劳务报酬发放10.2条,发放农产户工资及收集相关附件。
(二)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四十二条,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三)建议项目实施单位设定绩效目标时,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
(四)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规范》等相关法规制度要求,加强财务收支的监督和管理,严格审核开支,保证财务支出的真实性、完整性。
(五)建议建设单位和施工方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财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时把控质量问题并及时解决。
五、其他事项
(一)针对本次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情况书面告知孟连县财政局,财政部门将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等级及整改情况,考虑安排部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预算。
(二)本次评价结果,孟连县财政局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审计局等部门通报;同时,你单位需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绩效再评价报告及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娜允镇允山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孟连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