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10/20250108-00003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5-01-08 |
| 名 称 | 孟连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孟连县景信乡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的通报 | ||
| 文 号 | 孟财绩〔2024〕10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孟连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孟连县景信乡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的通报
孟财绩〔2024〕10号
景信乡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 号)、《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发〔2019〕22号)、《中共孟连县委 孟连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孟发〔2020〕10号)规定及要求,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孟连县财政局委托普洱国瑞咨询有限公司对“2023年度孟连县景信乡人民政府整体支出”开展了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孟连县景信乡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描述,单位内设机构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人大、党委、政府、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村镇规划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景信乡人民政府年初在职人员69人,2023年新考入2人,调出本单位3人,调入本单位3人,年末在职人员71人,另有退休人员10人。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
(1)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19,363,348.01元,其中基本支出16,053,648.01元(人员经费15,638,507.29元,公用经费415,140.72元),项目支出3,309,700.00元。
(2)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19,363,348.01元,其中:基本支出16,053,648.01元(含:人员经费15,638,507.29元,公用经费415,140.72元),项目支出3,309,700.00元。
2.年度实际收支情况
(1)收入
2023年孟连县景信乡人民政府实际收入21,037,848.3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235,887.6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49,379.00元,其他收入252,581.78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372,204.86元。
(2)支出
2023年孟连县景信乡人民政府实际支出21,911,868.09元,其中:基本支出12,788,413.22元,项目支出9,123,454.87元。
从基本支出分析,工资福利支出8,848,850.5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737,8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转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201,712.68元。
从项目支出看,项目数量共计94个,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372,204.86元,收入20,785,266.60元,其他收入252,581.78元,支出金额21,911,868.09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498,185.15元。
3.结转结余情况
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372,204.86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98,185.15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均为孟连县景信乡人民政府以前年度单位资金。
(三)部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孟连县景信乡人民政府先后制定完善并印发了《景信乡人民政府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景信乡财政所财政资金支出管理规范》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规范了一系列内控行为,增强了对资金收支管理、资产管理、差旅费报销管理等方面的控制力度,但合同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内容未嵌入内控管理中,应结合《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基本指引》(云财会〔2020〕43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云财办〔2019〕84号)等相关规定,持续修订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流程,推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不断提升。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得分表
项目 | A决策 | B过程管理 | C效益 | D产出 | 合计 |
权重分 | 15 | 20 | 30 | 35 | 100.00 |
得分 | 14.5 | 14.8 | 29 | 28.5 | 86.8 |
得分率 | 96.67% | 74% | 96.67% | 95.00% | 86.80% |
2.主要绩效
经评价组对孟连县景信乡人民政府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中的绩效目标设定、资金到位、资金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
(1)决策方面,绩效目标提炼不到位,年度工作任务相关考核内容不完整,部门预算申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仅对部门年度工作的主要产出情况进行了描述,未对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完整地进行合理提炼并纳入考核内容。
(2)过程方面,预算执行进度、结转结余率的控制等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方面,部门财务制度不够健全,关于合同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内容需进一步完善;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方面需加强监管;在业务管理方面,部分业务管理人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已制定制度及方案中个别实施细则还不够完善,需进一步规范;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资产管理不善的情况,根据实际资产抽查,资产编号TY2018000005爱普打印机资产盘亏,资产编号TY2016000011电视柜变为职工自用,资产管理不到位,需持续加强管理。
(3)效益方面,绩效考评通过明确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帮助职工明确工作重点,激励他们朝着既定目标努力工作,从而促进目标的实现。通过绩效考评,可以对职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客观评估和量化,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供针对性地培训和指导,帮助职工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工作效率。绩效考评提供了客观的数据和信息,可以为管理层做出人才选拔、晋升等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产出方面,在工作中,根据单位部门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产出指标和绩效评估标准,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和调整,提高整体部门绩效水平,实现单位部门快速发展和进步。
(5)总体而言,孟连县景信乡人民政府各项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部门职责开展,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强化改革发展整治保障;稳步推进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各级各类单位质量和水平;不断巩固提升扶贫脱贫攻坚成果;深化事业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管理。
(一)内部控制机制管理方面
内控机制管理方面问题主要表现为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如:合同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相关内容未嵌入孟连县景信乡人民政府内部控制制度中。
上述做法不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基本指引》的通知(云财会〔2020〕43号)“……建立健全单位议事决策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编制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规定
(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未进行细化、量化;
(2)绩效目标管理、目标运行监控、绩效自评未纳入预算一体化管理。
上述做法不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预算管理各环节配合衔接。提出强化预算执行的控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等四项措施要求”及《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发〔2019〕22号)“2.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全面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政策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设置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做到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细化量化、相应匹配……”的规定。
(三)经费支出方面
景信乡人民政府在经费支出方面存在开支不合理的情况,涉及金额3,004元。
1.2023年4月第33号凭证,支付糯各村疫苗接种费用1600.00元,支付孟连东梅小卖部餐费1600.00元,该笔费用产生于2022年4月9日,但该企业已于2019年8月26日注销,且该企业不具备提供餐饮服务资质;
2.2023年4月第76号凭证,支付景信乡政府复印费21,976.00元,后附明细单中第一张填写合计数15,072.00元,实际合计数13,668.00元,多支付孟连小应复印店1404.00元;
上述事项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三十条第二款“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规定。
(四)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固定资产未严格执行每年至少一次的盘点规定,部分资产未入账导致资产账实不符。
1.2023年未开展资产盘点工作
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 财资〔2020〕97号“……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规定。
2.2023年11月第10号凭证,购抽水泵5,000.00元,未入“固定资产”,无验收的人签字,无物品发放或领用明细;
上述不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固定资产,是指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一般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年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家具、用具、装具等,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的规定。
(五)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会计基础方面问题主要表现为资金支出支撑材料不充分、账务处理过程中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资金支出不合理、三流不一致四个方面,如:
1.资金支出支撑材料不充分
(1)2023年4月第10号凭证,支付绿美项目费用80,000.00元,未见询价资料;
(2)2023年4月第67号凭证,支付人事工资管理系统维护费3,000.00元,未见相关服务协议或合同;
(3)2023年6月第2号凭证,支付工资664,176.00元,未见财政直接支付回单,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后附工资花名册未加盖公章;
(4)2023年3月第20号凭证,支付绿化费40,000.00元,施工合同第2条2.5工程造价:预计造价14,379.00元,实际决算金额40,164.00元,超预算比例179.32%,未见工程量签证。
(5)2023年8月第1号凭证,支付征订入党教材费用,未见验收单;
上述做法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财会 ﹝2021﹞21号第三十条“(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的规定。
2.账务处理不规范
(1)2023年4月第27号凭证,支付租赁车辆修理费7,675.00元, 部门经济分类误计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应计入“其他交通费”
(2)2023年4月第67号凭证,支付人事工资管理系统维护费3000.00元,部门经济分类误计入“邮电费”,应计入“维修(护)费”;
(3)2023年12月第10号凭证,支付2022年—2023年通信服务费24,042.66元,后附发票金额为41,112.00元,本次支付24,042.66元,剩余金额未通过应付账款核算;
(4)2023年12月第21号凭证,支付复印纸费19,800.00元,部门经济分类误计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应计入“办公费”;
以上做法不符合《政府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其他交通费”“维修维护费”“应付账款”“办公费”等会计科目核算的规定。
上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一条“……事业行政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的规定。
3.三流不一致
2023年7月第20号凭证,支付糯各村尼别一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进度款199,260.00元,财务会计科目错记“业务活动费用-商品和服务费用”,无施工合同,无会议纪要等资金支付文件,支付凭证收款人、发票销售方为“云南洲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孟连分公司”,成交通知书、工程进度说明中承包方为“云南洲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流不一致。
上述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之规定。
(六)三公经费管理方面
三公经费管理方面问题主要表现为资金使用时未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导致账务及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经济状况,及公务接待费开支存在一函多餐的情况。如:
1.三公经费财务数据不实
(1)2023年3月第16号凭证,支付差旅费2,218.00元,其中徐铭遥报销送乡领导到普洱市参加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过路费500.00元,会计科目错记“差旅费”,造成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不实,占用“差旅费”支付过路费;
(2)2023年3月第40号凭证,支付政府洗车费等1,810.00元,其中云JGX372不属单位公务车,所发生的费用1,600.00元,误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造成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不实,拉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付单位租用车辆洗车费等;
(3)2023年10月第24号凭证,支付公务车修理费24,127.00元,其中云JGX372不属单位公务车,所发生的费用4,047.00元,会计科目错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造成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不实,占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付单位租用车辆修理费。
以上做法不符合《政府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十一条“……事业行政单位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的规定。
2.接待不规范
2023年3月第13号凭证,支付接待开展脱贫人口增收督导工作人员餐费1594元,一张接待函,2023年9月22日接待一餐,2023年9月23日接待一餐,共接待两餐,存在一函多餐的情况。
上述不符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和第十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和《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六条禁令:“五、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之规定。
(七)合同执行方面
1、2023年10月第5号凭证,支付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0,000.00元,施工合同第九条9.2.1合同签订后拨付合同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量完成80%后支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规后支付进度款为合同价的97%。单位实际情况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
2、2023年6月第1号凭证,支付孟连县景信乡回俄村“宾弄赛嗨”民族团结项目资金94,770.60元,根据后附资料合同价款为1,895,411.76元,结算价款为2,218,981.47元,以合同价款扣留质量保证金,应以结算价扣留,合同约定质量保证金为5%,应约定为3%;
上述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价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规定。
四、整改建议
(一)加强内部控制机制管理
孟连县景信乡人民政府应结合《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基本指引》云财会〔2020〕43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文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持续修订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流程,推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不断提升,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从而规范管理,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提升水平,促进预算执行率的提高,根据内控制度规范财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审核等。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建议孟连财政局加快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建设,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拓展政府采购功能。同时孟连县景信乡人民政府应参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项目绩效管理,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价体系,规范各类绩效指标;设立完整、可执行的绩效考核办法,并做好跟踪和执行。
(三)严控经费支出管理
针对经费支出的不合理现象,应立即执行清退程序,并对经费审核制度进行规范化。必须严格遵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强化支出审核的控制机制,对各类财务单据进行全面审查,以确保资金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四)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建议孟连县景信乡人民政府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20〕3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管理。
(五)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1.建议孟连县景信乡人民政府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文件的规定,加强支出审核控制,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2.建议孟连县景信乡人民政府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范会计科目的核算,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3.建议孟连县景信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控制支出范围,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
(六)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建议按照《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开展公务接待活动,严禁出现一函多餐的情况。
(七)严控合同执行
建议合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签约条款履行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针对本次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情况书面告知孟连县财政局,财政部门将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等级及整改情况,考虑安排部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预算。
(二)本次评价结果,孟连县财政局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审计局等部门通报;同时,你单位需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绩效再评价报告及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3年度孟连县景信乡人民政府整体支出绩效评
价报告
孟连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