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10/20250108-00004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5-01-08 |
| 名 称 | 孟连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的通报 孟财绩〔2024〕11号 | ||
| 文 号 | 孟财绩〔2024〕11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孟连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的通报
孟财绩〔2024〕11号
孟连县住建局: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 号)、《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发〔2019〕22号)、《中共孟连县委 孟连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孟发〔2020〕10号)规定及要求,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孟连县财政局委托普洱国瑞咨询有限公司对“2023年度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开展了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2023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描述,2023年末独立核算机构编制数为1,行政单位数为1即: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下列机构: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股、建设管理综合股。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副科级),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编制0人)。
离退休人员:2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其他人员:2人。其中:城镇最低生活补助人员1人,遗嘱补助人员1人。
3. 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总体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组织住建系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和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监督实施。
(5)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监督管理的职责。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的制度、方法和措施;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6)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职责。组织实施建筑业市场管理的监督执法;指导监督标准定额、造价管理、招标投标工作;组织落实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指导监督实施。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责。拟订建筑工程(含人防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监督职责;制定执法稽查和城市管理监督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8)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管理城市供水排水、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综合管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村镇建设的职责。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县城以下的乡(镇)和村庄建设,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10)承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职责。负责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
(11)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职责。承担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推进城市管理事权法律化、规范化的职责。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部门财政预算进行批复孟财发〔2023〕9号的通知,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政府年初预算如下:
2023年收入预算41,566,8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071,30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470,000.00元,其他收入25,500.00元。
(2)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41,566,8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300.00元,国防支出2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300.00元,卫生健康支出666,2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37,724,700.00元,农林水支出59,8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508,000.00元,其他支出25,500.00元。
2.年度实际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23年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实际收入43,077,588.3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349,753.83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700,000.00元,其他收入2,333.96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25,500.56元。
(2)支出情况
2023年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实际支出43,052,403.43元,其中:基本支出6,644,473.72元,项目支出36,407,929.7元。
从基本支出分析,工资福利支出5,788,975.3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53,395.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转经费,其中办公费24,095.00元,差旅费64,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5,3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02,103.35元。
从项目支出看,项目数量共计77个,2023年项目支出年初结转结余资金25,500.56元,收入36,405,280.11元,其他收入2,333.96元,支出金额36,407,929.71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5,184.92元。
4. 结转结余情况 年初结转结余资金25,500.56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5,184.92
元其中2021年烟草公司转入文明吸烟环境建设资金23,942.00元,专户:账户利息收支-1.52元,税务局转入代扣代缴手续费1,221.89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专户)22.55元,较年初降低1.24%,年末结转和结余均为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以前年度单位资金。
(三)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评价组对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决策、过程管理、产出、效益四个方面的30个三级指标进行了客观评价,综合得分为88.22分,评定等级为“良”。其中,部门决策类得分为13分,得分率为86.67%;部门过程管理类得分为12.5分,得分率为62.50%;部门产出类得分42.92分,得分率99.81%,部门效益类得分为19.80分,得分率为90.0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得分表
项目 | A决策 | B过程管理 | C产出 | D效益 | 合计 |
权重分 | 15 | 20 | 43 | 22 | 100.00 |
得分 | 13 | 12.5 | 42.92 | 19.80 | 88.22 |
得分率 | 86.67% | 62.50% | 99.81% | 90% | 88.22% |
2.主要绩效
经评价组对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中的绩效目标设定、资金到位、资金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
(1)决策方面,绩效目标提炼不到位,未按要求设立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在预算编制过程中预算公开目录 预算支出前后数字冲突不一致。
(2)过程方面,结转结余率控制程度等执行不到位;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关于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内容需进一步完善;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方面需加强监管;在业务管理方面,单位建立有效的资金管理机制,但财务内控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在资产管理方面,存在资产管理不善的情况,根据实际资产抽查,资产编号服务FW20111000001车棚、JJ1994000001云鹰保险柜、CL2012000005电瓶车、TY2008000003数码照相机、CL2009000004长丰扬子越野车、CL2007000004全新三轮车资产盘亏,资产管理不到位,需加强管理。
(3)产出方面,在工作中,根据单位部门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产出指标和绩效评估标准,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之处,加以改进和调整,提高整体部门绩效水平,实现单位部门快速发展和进步,但单位仍存在部分项目未达到年初设立的绩效指标,部分项目资料未提供绩效评价组。
(4)效益方面,绩效考评通过明确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帮助单位明确工作重点,激励单位朝着既定目标努力工作,从而促进目标的实现。通过绩效考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客观评估和量化,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绩效考评提供了客观的数据和信息,可以为管理层做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有助于制定合理发展战略和管理方案。
(5)总体而言,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各项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部门职责开展,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强化改革发展政治保障;稳步推进优质均衡发展,不断加强城市建设管理;不断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推动经济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城市安全管理;提高地区营商环境。
(一)管理方面
1.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
单位设置指标与实际项目产出数量相差过大指标设置不合理如:城市日污水处理量方面达到项目要求的7500立方米,城区绿化、亮化维护维修数量达到目标7029盏等
上述做法不符合《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普发〔2019〕22号)“2.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全面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政策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设置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做到指向明确、合理可行、细化量化、相应匹配……”的规定。
2.内控制度不健全
合同管理、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相关内容未嵌入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内部控制制度中。
上述做法不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基本指引》的通知云财会〔2020〕43号“……建立健全单位议事决策制度、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编制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规定。
3.预算编制不合理 (1)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中,预算单位支出情况,2023预
算三公经费为68000元,与第七部分内容“部门三角阀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中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4200元,前后数字不一致矛盾;预算公开2023年初预算数为:41541300元、预算批复2023年初预算数为:41541296.3,决算报表2023年初预算数为:41566774.31元三者不一致取决算报表中数字;
上述做法不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预算管理各环节配合衔接。提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等四项措施要求”的规定。
4.预算管理不到位
(1)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
财务管理制度方面,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目前实施的制度主要有《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控管理制度》对财务收支、资金审批、经费管理等进行了一定的规范。从制度健全性来看,还缺少预算绩效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预算绩效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
上述事项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七条 “单位应当根据本规范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包括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的规定。
(2)部分资金使用存在问题如:
①2023年9月26#凭证,支付普洱启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宣扶寺人行道地埋灯改造项目90,486.00元,后附清单中存在税收7,471.00元开支不合理;
②2023年9月11#凭证,支付公务接待费470.00元,接待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来宾2人陪餐3人就餐500.00元来宾两人缴纳伙食费80.00元直接用于支付抵消伙食费,实际支付420.00元,80.00元缴纳伙食费未通过账务处理;
③2023年9月10#凭证,支付公务接待费345.00元,无公务接待函;
④2023年12月22#凭证,支付杨金达垫付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8.00元,后附派车单为云JGX599。该车属于公务用车平台租赁用车,不属于单位公车,不应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接待经费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三款“严格报销审核。报销接待费用应按照公务消费报账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票据……对违反规定无公务接待函及超标准、超范围的接待费用,各党政机关单位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孟办通〔2022〕15号 “落实待遇保障……生活补助和通信补贴按照每人每天50元(每月1500元)的标准进行保障。”及《政府会计制度》及《政府部门经济分类》等相关规定。
5.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
2023年未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固定资产,部分固定资产已流失。
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 财资〔2020〕97号“……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规定。
(二)财务方面
1.会计基础工作方面的问题
(1)2023年1月5#凭证,调整在建工程1,200,000.00元,无调整说明或相关调整依据;
(2)2023年1月22#凭证,支付云南顺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款100,000.00元,无采购资料;
(3)2023年1月37#凭证,支付云南山川园林有限公司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创建云南省园林县城编制项目设计费200,000.00元,无采购资料、付款申请书;
(4)2023年4月27#凭证,支付云南滇恒工程有限公司孟连分公司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工程款769,619.29元,无工程进度表、会议纪要;
(5)2023年9月11#凭证,支付公务接待费470.00元,收取伙食费80.00元无开具行政单位往来票据;
(6)2023年10月147#凭证,支付云南佳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城绿化提升工程(四标段)工程款-化债19,400,000.00元,后附工程完工报告开工日期2021/10/1,完工日期2020/12/30时间逻辑不合理;
(7)2023年3月10#凭证,支付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富岩镇公租房2011年工程款125,181.00元,后附普洱雅禄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工程款支付发票信息情况说明中数字有明显涂改。
上述做法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财会 ﹝2021﹞21号第三十条“(二)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的规定。
2.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
(1)2023年1月9#凭证,支付普洱启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城区绿化提升改造项目费用896,263.71元,部门经济分类误计入“委托业务费”,应计入“公共基础设施”;
(2)2023年1月11#凭证,支付孟连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8-9月份污水处理服务费409,600.00元,后附发票日期全为2022年10月开具,8月供306,900.00元,2022年10月已支付171,500.00元,剩余款项135,400.00元,本次支付,但实际未通过应付账款核算;
(3)2023年6月11#凭证,支付2023年6月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行政) 59,427.95元,未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计提;
(4)2023年12月38#凭证,支付驻村工作队员王强开展工作办公费5,000.00元,后附为购买水泥补助给村民,部门经济分类误计入“办公费”,应计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2023年9月38#凭证,单位资金专户:收单位资金专户2023年三季度利息21.65元,财务会计通过:应缴财政款核算,预算会计确认: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6)2023年1月48#凭证,单位资金专户:上缴2022年第四季度利息收入22.55元,预算会计误计入“其他支出”,预算会计无需做;
(7)2023年7月35#凭证,上缴2023年第二季度单位资金专户利息24.19元,预算会计误计入“其他支出”,预算会计无需做;
(8)2023年9月10#凭证,支付公务接待费345.00元,接待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来宾2人,陪餐2人,就餐425.00元。其中来宾两人缴纳的伙食费80.00元,直接冲减了伙食费,实际支付345.00元,缴纳伙食费80.00元未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
上述事项未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及《政府部门经济分类》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未如实反映各项经济业务。
(三)开支不合理
2023年1月6#凭证,支付云南境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标段)工程款895,000.00元,根据后附工程款付款申请表,工程结算价为2,699,571.77元,已支付1,768,234.12元,本次支付89,500.00元,累计支付工程款2,663,234.12元,但根据海南汇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该工程审定金额为2,617,321.52元,已支付工程款比审定金额多45,912.60元;
上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之规定。
(四)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1.2023年2月21#凭证,支付普洱云扬绿化工程建设有限
公司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城区绿化亮化市场运行管养维护费164,188.00元,大额支出无会议纪要;
2.2023年9月1#凭证,支付孟连金塔建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2023年保障性租赁房改造建设工程款1,380,000.00元,无会议纪要;
3.2023年9月27#凭证,支付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城区绿化量化市场运行管养维护费246,334.00元,无会议纪要。
上述事项不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 第三款:“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之规定。
(五)接待方面
2023年9月10#凭证,支付公务接待费345.00元,接待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来宾2人陪餐2人就餐425.00元来宾两人缴纳伙食费80.00元直接用于支付抵消伙食费,实际支付345.00元,4人实际就餐425.00元平均每人每餐106.25元,标准过高;
上述不符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和第七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之规定。
(六)差旅费报销方面
差旅费报销不规范
1.2023年2月20#凭证,到普洱市住建局开会1,494.00元,后附差旅费报销单中出差日期为2023年2月2日—4日,共报销3天餐费补助,但实际住宿1晚,无第二晚住宿情况,未填写未产生住宿原因;
2.2023年3月29#凭证,支付到芒信联防所工作差旅费3,800.00元,后附差旅报销单出发、到达地点未完善,出差时间2022年12月22日—2023年2月17日,申请时间2023年2月17日,滞后申请;
3.2023年8月12#凭证,到昆明参加城镇保障性住房工作专题培训会1,163.00元,报销差旅住宿费无刷卡小票;
4.2023年9月14#凭证,支付到普洱市住建局报送历史文化名城请示及评估报告2,388.00元,出差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4日差旅费审批单审批时间为2023年6月7日滞后审批。
上述事项不符合《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差旅费管理办法》孟办通〔2022〕17号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差旅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之规定。
(七)工程管理方面
1.合同签订不规范
(1)2023年1月19#凭证,支付云南佳月建筑有限公司娜允七组围墙外垃圾池改造项目11,522.7元,后附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2月30日,但后附工程结算资料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存在合同后补情况;
(2)2023年10月8#凭证,支付孟连绿之佳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卫生局空地改造工程120,000.00元,后附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7月4日,工程验收时间为2017年10月3日,存在合同后补情况;
(3)2023年10月9#凭证,支付孟连绿之佳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金塔广场提升改造工程75,000.00元,后附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7月4日,工程验收时间为2018年2月1日,存在合同后补情况。
上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2. 工程管理不规范 (1)2023年1月6#凭证,支付云南境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孟
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标段)工程款89,5000.00元,无工程决算资料;
(2)2023年1月30#凭证,支付云南佳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城绿化提升工程款100,000.00元,后附合同价款3,335,516.54元,审定金额3,931,744.22元,超合同(概算)金额17.87%,无合同补充协议、工程量变更申请;
(3)2023年7月19#凭证,支付云南美明保洁有限责任公司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城区公共厕所提标改造项目工程款291,148.99元,无采购资料、验收资料。
上述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3.未约定质量保证金
(1)2023年1月6#凭证,支付云南境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标段)工程款895,000.00元,合同未约定质量保障金;
(2)2023年1月20#凭证,支付云南万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标段)工程款100,000.00元,后附合同价款11,908,777.63元,合同未约定质量保证金。
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证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的规定。
(八)往来款长期挂账
1.其中预付账款:澜沧盛源公司2,900,000.00元,普洱云扬绿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64,188.00元,挂账时间已达到2年未发生变动;
2.其他应收款:允安山市政工程农民工保证金160,000.00元,校园路管网工程农民工保证金150,000.00元;
3.应付账款:江苏瑞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66,569.00元,曲靖华麟建工集团公司126,614.46元,孟连博勇园艺公2,461,066.00元,云南恒跃园林绿化工程公司581,997.00元;
4.其他应付款:普洱森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60,000.00元,孟连汤顺电线电缆经营部2,715.00元,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国资公司2,000,000.00元,江苏瑞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0,000.00元。
上述做法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四十七条 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的规定。
(九)在建工程长期挂账
云南省玉溪市利源电气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77,168.00元,普洱金智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12,087.61元,云南晟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0,000.00元,挂账时间已达到2年未发生变动。
上述做法不符合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 财资〔2020〕97号“……对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应当按规定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的规定。
四、整改建议
(一)管理方面
1.建议孟连财政局加快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建设,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拓展政府采购功能。同时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应参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普洱市委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项目绩效管理,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价体系,规范各类绩效指标;设立完整、可执行的绩效考核办法,并做好跟踪和执行。
2.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应结合《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基本指引》云财会〔2020〕43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文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持续修订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流程,推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不断提升,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从而规范管理,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提升水平,促进预算执行率的提高,根据内控制度规范财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审核等。
3.建议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参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文件,加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项目绩效管理,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价体系,规范各类绩效指标;设立完整、可执行的绩效考核办法,并做好跟踪和执行。
4.建议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20〕3号文件进行固定资产清查。
(二)财务方面
1.建议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文件的规定,加强支出审核控制,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2.建议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范会计科目的核算,实现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全面、清晰反映单位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
3.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建议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对往来款形成时间、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清理方案开展往来款清理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往来款的监督和管理。
4.建议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对在建工程进行核查是否已投入使用,按照《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 财资〔2020〕97号文件,对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应当按规定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管理,出具竣工决算报告后,进行账务调整。
5.建议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建设工程项目签订合同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约定不高于3%的质量保证金,并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核算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6.建议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预算年度内产生费用,在预算年度内进行结算,避免将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转为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
7.建议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开展公务接待活动。
8.建议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按照《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伙食费收费标准,没有对外收费标准的,早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20%收取,午餐、晚餐按照日伙食补助费标准的40%收取。
9.建议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建局在签订合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五、其他事项
(一)针对本次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你单位自收到本通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整改情况书面告知孟连县财政局,财政部门将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等级及整改情况,考虑安排部门下一年度项目资金预算。
(二)本次评价结果,孟连县财政局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审计局等部门通报;同时,你单位需按照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绩效再评价报告及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2023年度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孟连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