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44/20240103-00029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景信乡 | 发布日期 | 2024-01-03 |
| 名 称 | 景政发〔2023〕65号景信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景信乡2023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普及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文 号 | 景政发〔2023〕65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乡中心完小、回俄村民委员会:
经研究同意,现将《景信乡2023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景信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此公开发布)
景信乡2023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
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孟连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云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方案的通知》(孟语委发〔2023〕3号文件)精神,为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工作,结合景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范围
景信乡回俄村。
二、建设目标
到2023年末,回俄村完成普及村建设。
三、建设指导标准
严格按照《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指导标准》进行建设。
四、组织机构
组 长:李 盈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许燚欣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杨 瑞 乡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春兰 乡中心完小副校长
岩 相 回俄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婻 宝 回俄村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杨瑞兼任,成员由乡中心完小张春兰,回俄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岩相,回俄村当副书记婻宝组成,共同负责推进普及村的建设。
五、建设步骤
(一)全面摸排,建立基础台账。回俄村要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挂组人员等,以《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调查登记表》(附件2)为基础,逐一核对、检测语言状况,全面摸清18-45岁户籍人口数及其文化状况、语言文字状况,填写《不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青壮年统计表》(附件3),建立户籍人口文化和语言文字基础台账(已经接受完义务教育取得义务教育证书的青壮年,或者能认读1500个以上常用汉字的青壮年,视为达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要求,不列入工作台账)。
(二)强化培训,实行销号管理。普及建设村要以《不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青壮年统计表》为基础,对不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青壮年实行销号管理,通过组织夜校培训、结对帮扶、职业技能+普通话培训、小手拉大手等多种方式,帮助他们达到检测标准要求。
(三)加强宣传,做好工作总结。普及建设村要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工作知晓度和认可度。要结合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教育,营造浓郁的推广普及氛围。要注重挖掘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工作成效。
六、验收程序
(一)村级自评。回俄村要根据《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指导标准》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乡人民政府。
(二)乡镇复核。乡人民政府对行政村自评报告进行复核,达到标准后,报请县语委组织组织验收。
(三)验收认定。县级语委根据乡人民政府验收申请,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对达到标准的,予以验收认定,认定结果报州市语委和省语委。州市语委和省语委结合实际组织抽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认识。实施普及村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法规政策、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是提升农村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普及水平,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普及建设村村委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普及村建设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普及村建设实行“县级统筹规划、乡镇组织、行政村实施”的管理机制。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党政办公室牵头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部门职责及保障措施,调动多方资源,协同推进,确保工作实效。普及建设村回俄村村书记是普及村建设的直接责任人,根据《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指导标准》和本方案,制定普及村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以村委会书记为组长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普及村建设。
附件:1.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指导标准
2.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情况调查登记表
3.不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青壮年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