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5039/20241210-00003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 发布机构 | 孟连县勐马镇 | 发布日期 | 2024-12-10 |
| 名 称 | 勐政发〔2024〕35号 勐马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转诊急救工作方案人员的通知 | ||
| 文 号 | 勐政发〔2024〕35号 | 主 题 词 | |
| 体 裁 | 服务对象 | ||
| 生效日期 | 著录时间 | ||
| 存放位置 | 废止日期 | ||
勐马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充实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转诊急救工作方案人员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办、中心、所,镇中心卫生院:
因人事变动,为更好的开展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转诊急工作。经勐马镇母婴专班研究,决定对《勐马镇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转诊急救工作方案》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后的《勐马镇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转诊急救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勐马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勐马镇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转诊急救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孟连县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2021—2025年)》《孟连县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转诊急救工作方案》和《勐马镇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保证母婴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扎实推进勐马镇妇幼健康保障工作,结合勐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组建以镇政府统一领导,镇中心卫生院牵头,镇有关部门、各村、组干部配合、群众参与的模式,实行镇、村、组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
(一)孕产妇和儿童急救领导小组
组 长:普 灵 副镇长
副组长:普蓉蓉 镇党委委员、妇联主席
张其兵 勐马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成 员:孔群英 勐马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岩世才 勐马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赵峻生 勐马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吴 睿 勐马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混 真 勐马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相安嫩 勐啊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华富 帕亮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 明 腊福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岩三龙 贺安村党总支书记
郭玉祥 芒海村党总支书记
叶 恩 双相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岩 依 东乃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职责:负责领导协调全镇孕产妇和儿童急救绿色通道运转管理和施救工作;负责协调全镇各级专班积极参与急危重症孕产妇和儿童急救转诊工作,畅通绿色通道,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全镇急危重症孕产妇和儿童急救转诊系统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中心卫生院,由张其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孔群英、岩世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赵峻生、吴睿、罗兰花、相罕木、叶红、罗梓菱、楼泽南、李昊泽、李映梅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急救、转诊护送协调工作,指挥卫生院各医疗科室对危重疑难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的抢救、转诊护送工作;组织指派各医疗科室参加指导各村医疗抢救治疗工作;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各村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原因进行分析评价,提出相应解决措施;负责组织督导、考评全镇孕产妇、儿童的急救执行情况。
(二)孕产妇和儿童抢救技术指导小组
责任领导:普 灵 副镇长
组 长:张其兵 勐马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赵峻生 勐马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楼泽南 勐马镇中心卫生院医务科科主任
李映梅 勐马镇中心卫生院护理部主任
罗兰花 勐马镇卫生院妇幼专干
相罕木 勐马镇卫生院妇保专干
叶 红 勐马镇卫生院儿保专干
职责:抢救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力救治和转诊护送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指导和参加村卫生室对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的抢救治疗和转诊护送工作,支援、培训村卫生室急救和转诊护送孕产妇和儿童,提高镇村孕产妇和儿童的急救转诊护送能力。组织开展急救工作的督导检查及全镇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的评审工作。
(三)孕产妇和儿童急救护送队
由乡(镇)卫生院分管领导及相关急救医师、护士、急救车司机和村医组成:
组 长:张其兵 勐马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赵峻生 勐马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李昊泽 勐马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主任
李春红 勐马镇中心卫生院护士长
罗兰花 勐马镇卫生院妇幼专干
相罕木 勐马镇卫生院妇保专干
叶 红 勐马镇卫生院儿保专干
吕员菊 勐马镇中心卫生院检验科主任
岩 天 勐马镇卫生院备案驾驶员
依 胆 勐马镇勐马村村医
糯 相 勐马镇勐马村村医
岩相成 勐马镇勐啊村村医
相玉章 勐马镇勐啊村村医
徐开美 勐马镇勐啊村村医
罗从萍 勐马镇勐啊村村医
扎 阿 勐马镇帕亮村村医
娜 迫 勐马镇帕亮村村医
娜 药 勐马镇腊福村村医
小娜儿 勐马镇腊福村村医
娜 儿 勐马镇贺安村村医
雷建红 勐马镇芒海村村医
刘 超 勐马镇双相村村医
叶 娅 勐马镇双相村村医
李红梅 勐马镇东乃村村医
纪光华 勐马镇东乃村村医
负责组织协调本镇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急救,对疑难危重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应同时报告县急救领导小组和县妇幼保健院,并及时转送到就近条件较好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抢救治疗。镇卫生院及妇保人员要准确掌握全乡镇孕产妇和儿童管理情况,负责产时保健、平产处理,重点做好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童的初诊和一般处理。
(四)成立村级急救组织
成立村级急救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任、妇女主席、乡村医生及各小组组长组成。下设村级急救护送队,由村委会主任、乡村医生、小组组长、孕产妇家属、本村组青年组成。乡村医生要主动配合村委会主任做好本村孕产妇、儿童的急救护送工作,要及时掌握本村孕产妇和儿童基本情况,建立孕产妇、儿童管理卡、册。村级急救小组负责组织对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童的全程监护运送。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以人为本 ”、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对保障孕产妇生命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辖区母婴的安全与健康。镇、村两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对母婴急救工作的领导,有计划地加强产科、儿科建设,加强人员技术能力培训,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证全镇母婴、儿童急救绿色通道畅通、转诊护送顺畅,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二)加大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利用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品及妇幼专干(专管)走访孕产妇,群众会议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群众健康保健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提高他们对孕产期保健重要性和高危妊娠危害性的认识,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质。
(三)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制度
镇中心卫生院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要求,配合好县卫生健康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县产儿科技术指导小组不断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全镇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