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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60113pVybq001
标    题 请求依法履行拆迁安置义务并明确处理时限的再次投诉
发件IP 112.81.20.*
写信时间 2026-01-13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政府领导:

本人此次来信,还是我户拆迁安置用地长期未予安置,以及此前投诉后问题仍未得到实质性解决的情况,进行再次投诉,恳请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并依法督办解决。

请求立即对我户被征收土地或房屋的安置事宜作出明确的书面答复时间,并承诺在该时限内履行完毕安置义务。

我户被依法征收。根据当时达成的协议或相关法律规定,我户应获得相应的安置用地。然而,截至今日已过去三年之久,我户的安置用地问题始终未得到落实,相关部门至今未向我户告知任何明确的处理时间表。

此前,我曾通过县长信箱等渠道反映此问题,但至今未收到任何关于问题解决的具体进展或具有约束力的答复。这种长期拖延、无具体处理时限的状态,已严重影响了我的家庭生活与生计安排,也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及时足额补偿安置的基本要求。

法律依据与诉求重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征收土地或房屋应依法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权和长远生计。政府部门未依法履行安置义务,属于行政不作为。同时,我户的安置问题拖延长达三年,已构成严重违约。

我们理解政府工作的复杂性,但“三年无安置”且“无明确答复时间”的现状,已远超合理的处理期限。我们迫切需要得到一个清晰、具体、有约束力的时间承诺,而非无休止的等待。

请书面告知:我户安置问题的具体处理流程、当前进展、预计办结时限(请给出具体日期)。

我们坚信,在法治政府建设的背景下,公民的合法诉求应当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应和处理。恳请领导体察民情,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我户的安置问题,维护政府的公信力与法律的尊严。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此信,期待您的明确回复与实际行动。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同志:
  您好!
  您的来信收悉。您此次反映的问题与2025年12月11日(流水件号:20251211t4cES003)为同一事项,已再次交娜允古镇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指挥部办理。2026年2月9日,工作组已找到您父亲,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作了当面解释和答复,如有疑问,请向娜允古镇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指挥部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
处理对象 孟连县人民政府
处理时间 2026-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