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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孟连县自然资源局
孟连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

孟连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更好的提供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孟连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englian.gov.cn)、“孟连国土”微信公众号上查阅,也可以到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通过孟连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和当面受理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政府信息产生或变更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需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依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孟连县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孟连县建设路9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联系电话:08798727800;

传真号码:08798727800;

电子邮件:pemlgtj@163.com;

邮政编码:665800。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从孟连县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http://www.menglian.gov.cn)下载或向本机关申请《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方式

政府网站申请

申请人进入“孟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engli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继续访问)——孟连县自然资源局”,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流水号和查询密码,以便查询办理情况。

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孟连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孟连县人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3.申请的办理步骤

(1)审查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的,可以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本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本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本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3、提供信息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当场提供;

本机关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申请公开本行政机关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本行政机关可以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孟连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孟连县建设路9号;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联系电话:0879—8727800;传真号码:0879—8727800;电子邮件:pemlgtj@163.com;邮政编码:665800。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申请人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上级行政单位、监察单位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申请人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